閔暖冷冷的看著記者,忽然笑了,她的笑容沒有溫度,卻是極美的,記者看的呆了呆,以為她妥協了,肯付他六萬。
記者掏出手機,難掩心中的激動,他口袋裡還剩不到五百塊,這六萬塊對現在他來說,簡直就是一筆飛來的巨款,夠他瀟灑一陣子了。
閔暖視線掠過記者,抬頭看著電線杆上正對著她和記者的攝像頭:“報警吧!我相信他們是公正的。”
記者順著閔暖視線,看到了攝像頭,他瞬間就慌了,想到被閔暖砸爛的相機,他又有了底氣:“好啊!你以為我不敢報警?是你砸了我的相機在先,看警察來了會不會幫你?”
記者劃開手機,要撥打妖妖靈。
閔暖收回視線,又朝不遠處的酒店看了看,眼睛微眯道:“我砸了你的相機,即使鬨到局裡,你那二手相機,折現也就一萬多。而你,偷拍我的照片,汙蔑我,趁機敲詐我一萬。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數額巨大,超過一萬,就可以立案判刑三年以下。”
記者嚇尿了,表情慌的一逼:“你......你少嚇唬我,你又沒付我錢,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敲詐你一萬?”
閔暖目光掃過圍觀的人,看到他們全都後退,有幾個甚至轉身走了,不想趟這趟渾水,她冷笑道:“你們都別走啊!你們都是證據,一起去做個證唄!”
閔暖此話一出,不舍得走,想要繼續看熱鬨的全都轉身跑了。
“都走了也沒關係,監控能給我作證......唉,你也走了?你不要我賠錢了......”
閔暖看到記者像喪家之犬一樣的跑了,她撿起地上的高跟鞋,套在雪白纖瘦的腳上,這高跟鞋用來砸人真不錯。
記者跑了幾分鐘,碰到了蔣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