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朱厚照拿出一把摺扇,啪地打開,點了點頭,對李東陽道:“徐指導員說的沒錯,官員鑽空子的本事大,朝廷明令公文之下都能借掮客之手貪污,若毫無約束、監督,一旦准許官員隨意進入鄉里,少不了魚肉百姓。”
按照朝廷規制,地方官員除點視橋樑圩岸、驛傳遞鋪、踏勘災傷、檢屍、捕賊、抄札等事外,不得輕離縣衙。有事的時候,除了必須親自前往的,大部分還是以信牌差遣吏役來辦。
這是太祖爺規定的,為的就是避免官員隨便出縣衙禍害百姓。
這個規定的初心是好的,將官員約束在了縣衙之內。但執行起來卻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人在縣衙,這手未必在縣衙啊。
吏員出去辦事,那不也是縣衙的人,既然是縣衙的手,這順手牽幾頭羊、扛幾袋子米、抓點孝敬回來......
李東陽含笑道:“約束、監督?陛下是想重用督察院?”
朱厚照點了點頭:“差不多,朕有個想法,你們二人參謀下是否可行。”
李東陽、徐禎卿端正坐姿。
朱厚照直言道:“民間疾苦,除天災外,大部是人禍。而這人禍之中,排在首位的想來應該是地方官吏雜役。亦庄時那王傑不也說了,百姓告不起狀,也告不贏狀,民怨積於民間,日復一日,百餘年過來,一口唾沫的怨恨想來也積累成湖泊了吧?”
“歷代治水都主張堵不如疏,既是如此,朝廷就應該想想辦法,疏通民怨,讓百姓能告得起官,能解得了冤屈!只是地方縣衙、府衙往往能一手遮天,他們不為民做主,那百姓就當真無法申冤了。故此,朕打算在督察院之下,設信訪總局,並在府州縣下設信訪分局。”
李東陽、徐禎卿對視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