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2 / 2)

一世梟龍 青海長雲 1157 字 8個月前

“彆拿你媽說事,我問你,你是不是打算一直耗到我死才結婚生孩子?馬上三十的人了,怎麼讓你找個正經女朋友這麼難?你是不是喜歡男人?”譚明遠道。

譚俊達被問的臉色通紅,這是他的廣告公司門前,前台的員工就在不遠處,說什麼都聽得見,隻能道:“爸,你這都說什麼呢,什麼叫我喜歡男人啊。我就覺得自己還年輕,應該以事業為重,找老婆又不難,有什麼好著急的。”

“事業為重?就你?就憑這個年利潤幾十萬的小廣告公司?”譚明遠抬頭看了看廣告公司的招牌,一臉的不屑:“我餐廳的大廚,一年下來都比你賺的多,還好意思跟我說事業為重?你說你創業幾年了,到現在賺多少錢了?真要一年賺個幾百萬上千萬,我也就不說你什麼了,可是現在一年幾十萬的小打小鬨,還在這沾沾自喜,你知不知道我平時跟人說的時候,有多丟人?”

一個身家數億的大老板,兒子一年隻能賺幾十萬,確實很丟人。

可這話讓譚俊達聽,就覺得太難聽了。

他臉色有些難看,道:“我憑自己的本事賺錢,有什麼丟人的。賺的少怎麼了,誰說創業就一定得賺很多的?”

“賺不了錢,你創業乾什麼?玩嗎?”譚明遠不耐煩的道:“你也比跟我說這些沒用的,老老實實回去跟我乾餐飲,彆在這浪費時間!你要是再跟我糊弄,信不信我把你的車和房子都收回來!”

譚俊達的車,是價值超過百萬的豪車,住的房子,也是將近千萬的獨棟彆墅。

僅憑他在廣告公司的收入,顯然是買不起這些的,基本上都是譚明遠掏的錢。

老子教訓兒子的時候,往往很喜歡用經濟來做壓製。

之前譚俊達就被這樣教訓過,那時候他確實賺不了什麼錢,隻能說好話哄開心,順便拿老媽當護身符。可是這一次,譚明遠擺明了要跟你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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