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誌浩笑了聲,道:“那塊電路板賣的貴,其實買的時候很便宜。機械廠的廠長不識貨,當廢鐵賣,我隻花十萬塊就買到手了。”
鐘佳薇聽的愣了半天,十萬塊買一台設備,然後把其中的電路板用一百八十萬的價格賣給了彆人?
這是很簡單的數學題,可真正算出來十八倍的答案,她頓時覺得口乾舌燥。
“你,你這樣做,就不怕趙總找你麻煩嗎!”鐘佳薇滿心的擔憂,在她看來,低買高賣到這種程度,已經是在坑人了。
江誌浩明白她的想法,解釋道:“這種電路板國內是造不出來的,隻能從國外進口,而且限製非常多。我賣給他的價格,已經算非常便宜了,如果他找彆人買,最少得多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還不一定能買到。你沒看他剛才的樣子,對我隻有感激,怎麼可能來找麻煩呢。就算有人找麻煩,也是那個機械廠的廠長。不過他把設備賣的這麼賤,讓人知道了,要吃不了兜著走,更不會來找我麻煩。”
經過一番解釋,鐘佳薇總算明白過來,這不是坑人,而是撿漏。
就像曾經在小說中看到的那樣,花一百塊在地攤上買了個破花瓶,結果發現這是舉世罕見的珍藏,能賣數百萬之多。
“你可彆以為我賺的很多,譚俊達買的設備比我多多了,他這次應該能賺一千萬以上。”江誌浩道。
鐘佳薇聽的呼吸都為之一滯,一千萬......
她下意識問:“那你怎麼不多買點?”
這個問題問出來後,她就愣住了,因為腦子裡忽然想到江誌浩和譚俊達一起做買賣的那天,剛好弟弟鐘加喜出事。
江誌浩匆匆趕來,幫忙交了十三萬的賠款。
他不是不想多買,而是沒錢了!
想到這,鐘佳薇的臉色頓時有些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