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是實話,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範鴻儒沒有太多猶豫,道:“前幾天你們公司有兩個藝人去和一個叫衛視龍的商人吃飯了吧?對方是你們公司的讚助商,有人說,你們公司是搞財色交易。用藝人的身體當作籌碼,換取了對方的讚助。另外,當天似乎還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導致衛視龍受傷。隨後你們對衛視龍進行了打擊報複,恐嚇威脅,有這事沒有?”
江誌浩聽的直皺眉頭,這件事按理說已經擺平了才對。
根據郎振江所說,衛視龍已經放棄了報複的想法。
而且從實際上來看,那些文件一旦遞交上去,足以讓衛視龍無法翻身。
所以,衛視龍應該沒有這個膽子敢在事後找麻煩。
就算總局會對舉報人的身份保密,他敢冒著這個風險去做如此危險的事情嗎?
很多人都知道,範鴻儒和江誌浩的關係特彆好,萬一範鴻儒不顧工作條例,告知了舉報人的身份怎麼辦?
再加上範鴻儒剛才說,公司可能有內鬼,這樣的暗示,江誌浩已經明白過來。
不是衛視龍做的,而是有人買通了公司內部人,把這個人當槍使。
當晚發生的事情,雖然有不少人看到了,但真正和公司有關的就那麼幾個。
杭天瑞和方長樂,應該不會做這種自毀前程的事情,他們舉報江誌浩得到的好處,遠遠沒有在公司繼續做高管來的多。
至於閆佳妮,那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目標隻有一個。
華淑珍!
當晚一起吃飯,後來和閆佳妮鬨的很不開心的那個女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