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0章
他很是無奈的看著上麵的文件夾名稱,最後鼠標點開了其中一個。
這個文件夾的標題是:“98年七月,縱火自 焚案。”
案情的記錄很簡單,也很明白。
98年七月份的時候,有一家三口死於火災,事後查明,他們是自己放火自殺的。
如果僅僅根據消防隊提供的證據,這件案子完全可以當做自殺案處理,但當時的刑警隊通過走訪調查發現,這一家三口的生活很幸福。
丈夫是做小生意批發的,每個月進賬接近三千塊,妻子則擺攤賣小吃,每個月也能賺將近一千塊。
至於女兒,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是出了名的尖子生。
要知道,98年的時候,一家人能夠純收入四千塊錢,可以說相當了得了。
那時候的榕城,房價也才一千塊左右,他們兩年的時間,就能買起一套房子。
這樣的家庭,為什麼要縱火自 焚,讓全家死於非命?完全沒有理由啊!
這是一個重要的疑點,但除此之外,就找不出其它的線索了。
之所以沒有結案,隻因為雙方的父母都認為案情另有隱情,兒子女兒絕對不會自殺的,他們堅持要求繼續調查。
於是,這件案子就一直沒有了結,最後成為了懸案之一。
看到江誌浩點開這個文件夾,並且在燒焦的屍體照片上看了許久,邢榮火忍不住問:“是不是看出什麼頭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