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人脈關係,隻比青雲地產更好,不會更差。
得罪了這些人,怕是會有麻煩。
商會可以不入,卻沒必要跟他們翻臉。
這個道理,江誌浩自然明白,可他不想就這樣退縮。
商場的確是一個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地方,但我江誌浩可不是小蝦米,更不是小魚。
江誌浩自認是一頭來自未來的巨鯨,隨便拍拍尾巴,廣闊的大海都要掀起巨大的風浪。
什麼鯊魚,什麼大魚,在他麵前都不夠看。
他不想著吞並彆人就算好的了,還有人想來占他的便宜?
而且上來就是百分之一的股權,做夢呢!
青雲地產是江誌浩全資收購的子公司,掌握著百分之百的股權,這樣的公司,他會在顛峰時期賣掉,以避開後來的房地產危機。
但在此刻,青雲地產的股權,是一分一毫都不會出售的。
何況商會的目的很明顯,要以低價購買這筆股權,撿個大便宜。
什麼狗屁商業互通,那都是瞎扯。
能賺錢的時候才會互通,不賺錢的時候,誰管你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