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這樣的想法,葛思明很認真,也很嚴肅的和那些人商討起賠償的細節。
大多數人認為,事情是葛思明挑的頭,我們隻是順從你的想法,不可能無論公司大小,做的事情多少,都跟著一起均攤。
要攤,那就按照公司的規模,商會地位,得罪青雲地產的具體事情來進行評判。
這樣的均攤方式,自然會引得一些人不滿。
誰都不想多掏錢,可又不能不掏。
爭吵了一整天,也沒個結果。
就在眾人想著先回去,等明堂再說的時候,青雲地產派來一個小職員遞話。
“黎總說了,沒拖一天,按照民間借貸最高利率來計算,也就是百分之十二。一百二十二億六千七百四十五萬八千元的賠償金額,每天利息是四百零三萬三千元,各位可以繼續吵,我們不著急。但江先生的耐心有限,第一周過後,每天會寄出去一封信,寄去哪,你們自己想。先寄誰的,你們也可以猜,反正玩嘛,誰都有可能中頭彩是不是。”
這話一出,眾人的臉色都變了。
隨機寄出去一封信?
不用想也知道,這封信肯定是寄給他們最不想麵對的那些人。
至於一天四百多萬的利息,反而是小事了。
今天已經是第六天了,過了明天,第一封信就會寄出去。
誰會第一個倒黴?鬼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