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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此話一處,在場幾人皆驚。

變節的是曹懷興,而不是李琪?

在徐安的推測中,殺死曹懷興的兇手,正是頂替自己姐姐身份的李琪。

而在她殺人隱罪的過程中,為撇清嫌疑,設置了兩重保險,也為曹懷興製造了兩個“死因”。

第一,中毒而死。

第二,遭人仇殺迫害而死。

最終,不論大理寺如何定性死因,都與她毫無關係。

其一,曹懷興若是被定性為中毒而死,他的胃裡有河豚的內臟,說明是有人故意謀害,令他誤食了有毒之物,或者脅迫吃下。

那麼,案發當天接觸過豚魚之人,除了曹懷興,就只有侍女秋竹。

繼而,緝捕只會懷疑秋竹是兇手,不關李琪任何事。

而秋竹殺人的動機,李琪也已經準備好。

不出意外的話,迷暈秋竹之人就是李琪,在她身邊留下金條之人,也是李琪!

目的是營造出,秋竹為財毒殺人的假象!

李琪與秋竹主僕已久,深知秋竹私下的小動作,她知道秋竹一直有偷喝名貴茶水的“習慣”,便事先在茶葉中下藥,迷暈了秋竹。

而後在她身邊留下一盒金條,秋竹貧苦人家出身,過慣了拮据的生活,見到大批金條...必起貪念,從而私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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