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只見文書上寫着:
吾,徐安。
自願入贅蘇家為婿,與蘇家幺女蘇清影結為夫婦,自此安分持家,謹守夫綱。
余且自知,徐家中落,蘇家鼎盛,攀不可配。
清影善營賈道,持孝有方,故,吾自願秉承女主外,男主內之原則。
婚後,即辭官閑賦,安心於家中相妻教子,不問外事。
一切婚生之子女,皆隨蘇姓,為蘇家人,不入徐氏族譜。
徐安亦改蘇姓,為蘇安,不再以蘇家獨子自居,奉蘇家主“喆”為親父,外母“郝氏”為親娘。
此據,願守七出之條制約,以大乾律為依據,報請戶部官衙為證。
徐安若違此約,當受刑罰,入賤籍,於蘇家為奴為婢,終了此生。
受簽人:XXX
...
徐安看過之後,臉色一沉,怒氣躍然於表,抬眼瞪着蘇清影,冷聲道:“這就是你要讓我簽的東西?哼!”
他肅然之色,將契約書撕成粉碎,並踩在腳下。
讓人稍感意外的是,蘇清影要讓他簽的不是退婚書,但卻比退婚書更讓人難以接受。
此據,儼然等同賣身,徐安若是簽了,至此便成了蘇家的傀儡,再無顏面可言。
不僅要讓徐安改姓,奉蘇喆夫婦為親父母,婚後與蘇清影所生的子女也要隨“蘇”姓,還要受七出之條制約,違約便入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