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1 / 2)

第378章

西城,明月坊大街,鬧市區。

一間橫額牌匾“第0438號”公廁門前,擺着一張小長桌。

桌前坐着一名戴着“所長”袖章的年輕人,此前他是漕幫手下的腳夫,如今卻成了半公職人員,算是有了名頭。

新法令頒布后,城中各處再也不能隨意大小便,連吐痰扔垃圾都不行,否則就得重罰。

這可苦了那些進城採辦的城外居民,以及那些酷愛逛街的城中男女,以往找個沒人的角落...掏出“東西”或者蹲下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現在成了麻煩,得找個特定的地方方便啊。

三個月內已遍布全城的“公廁系統”,倒是能解燃眉之急。

但當有人捂着下身,想走進那間公廁時,卻被守在門外不遠的“所長”給攔住。

“所長”也不多廢話,直接將一個牌子擺在桌上,附帶價格表:

“貸款建廁,收費還款。單人兩文錢,幼童半價。”

“如有特殊需求,額外另計。註:上大號,木片一文,硬紙三文,軟紙五文。小本經營,概不議價。”

“收費項目最終解釋權,歸京兆府與雙喜商社所有。大乾朝廷戶部商漕司批示,受律例保護。”

牌子的紙張上,還蓋有京兆府、戶部商漕司和雙喜商社的聯合印章,看起來極為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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