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城,我正要去時家彆墅。”我說。
她好奇問:“你以前住的地方嗎?”
“嗯,我自小長大的地方。”
譚央偏頭看向窗外陰沉沉的天說:“那你待會找個地將我放下,我在梧城有朋友的,我跟他們玩一會兒晚上再去找你。”
我答應她,叮囑道:“那你自個小心點。”
譚央點點頭,我進市區後就將她放下了。
待她的身影消失在人群裡我才開車離開,回到時家彆墅後我餓了在網上點了一份外賣,吃完飯想著去樓下花園裡逛一逛。
我記得,我和小五小時候經常在後花園裡玩樂。
但具體是什麼,我是記不大清了。
不過陪我長大的是她,還有那個一向不服時家的時騁。
人的年齡越大越對小時候發生的事淡化,我腦海裡很難再想起我和小五曾經的那些悠閒時光,能記著的就是她做的那些錯事。
我這輩子都無法再原諒她,心裡再也不會對她有絲毫憐憫。
不過我心裡仍存困惑,既然小五隻有一顆腎,我們時家也不是奔著她那顆腎去的,為何當年我爸媽還從孤兒院領養她?!
而且領養後還寄養在老管家的名下。
我不太清楚我爸媽為何這樣做,上次見麵的時候時間緊迫,很多問題都想問都沒來得及問,後來在回去的路上還出了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