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野犬,是農業時代之前,家犬的祖先。
野犬斑紋均不相同,前肢無爪,前臼齒較大,可磨碎大型骨頭,追擊時速可達45千米,在華夏現代生物學中,野犬屬於灰狼的亞種。
野犬動作非常敏捷,其運動、速度和耐力都極優秀,可以捕食兩倍於它們體重的獵物,包括羚羊、角馬和斑馬,若是經過訓練,和人廝殺更不在話下。
所以麵前這隻野犬,必然十分嗜血。
但凡嗜血者,皆為兵器。
在來比武招親前,這隻野狗恐怕早就受過頗為專業的訓練,它身體健壯,牙齒尖利,平時應該生肉喂養為主,特彆是那一雙眼睛銳利異常。
隻是在大魏,還有專門訓狗的人?
這隻野犬的主人,是一個世家子弟。
“獵豹,坐!”那世家子弟得意吹了一聲口哨,野犬立馬坐了下來。時值初春,天氣都有點熱,狗猩紅的舌頭吐著,滲人得慌。
其他見了,皆驚然失色。
聽得懂人話的畜生,還還得了?
蕭權知道狗的厲害,狗智商高,可訓練,在現代社會,有緝毒犬、導盲犬、狩獵犬。
可現代所有的服務犬,都不是烈性犬。
眼前這條野犬,一看就是剛剛馴化,烈性十足,除了主人,在它眼裡,其他人都是獵物。
有人一哆嗦:“可千萬彆把我和這公子分到一個組,我可不想和一隻野狗對打!”
打贏了,不過就贏了一隻狗。
打輸了,連條狗都不如。
無論輸贏,名聲都不好聽!再說了,這隻狗實在是滲人得很!
那世家子弟一聽,喝道:“什麼野狗!它有名有姓!名叫獵豹!”
“想和我獵豹比?你們還不夠格!還敢嫌棄?”世家子弟白了一眼:“我這獵豹可是連護才都能打得過的!你們想打也不夠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