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是這麼個理。
可在聖人心裡,這火燒鳴仙山的罪魁禍首就是蕭權,如果不是蕭權擅闖鳴仙山,偷了火種,就不會發生那些事。
鳴仙山被毀,就是蕭權的錯!
在聖人的人生觀中,他私藏了什麼不重要,即使是世人所不容之物,那也不重要,這是聖人的自由,聖人一點錯都沒有。
錯的是蕭權,蕭權就不該打火種的主意。
這種邏輯,放在華夏現代,就好比如,全部公民都知道私自藏槍支是犯法的,絕對不敢以身試法。
偏偏有一個孤傲之人,他覺得他私藏一把搶保命沒問題。
於是,他枉顧律法,藏了把槍在家中。
然後有一天,有一個平日裡就跟他不對付之人發現他藏了槍,那人準備告發他,爭執之下,兩人打了起來,藏槍之人打得那人倒地不起。
藏槍之人還大言不慚地說,他藏槍沒錯,錯的是那個人,那個人不該多管閒事,更不該有告發他的想法,這就是他多管閒事的下場!
可是,從那人的立場出發,那人告發藏槍之人,也是那人保命之法啊,他們關係不好,保不準藏槍之人,哪天拿著搶瞄準那人,那人豈不是要涼涼?
聖人便是這個藏槍之人,他藏著對整個昆侖和大魏不利的火種,竟還不準人家覬覦,誰覬覦就是誰的錯。
聖人極其憤怒地瞪著蕭權,之前鳴仙門人跟聖人說是蕭權毀了鳴仙山,聖人還不信是蕭權乾的。
現在聖人卻不得不信。
早知今日,聖人當初就不該來大魏。
以前,聖人掐算出蕭權會死在大魏。
自負的聖人,為了驗證聖人所算是真的,聖人明知蕭權已經去了西域,他還繼續待在大魏,等蕭權回到大魏再殺他。
聖人做夢也想不到,正是因為自己的堅持,給了蕭權直搗聖人大本營的機會。
唉!
聖人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