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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接了個電話後,臉上浮現出憂慮。
來找東爵的那個叫陸彥彥的女人,居然還有個孩子?還離過婚?
年紀輕輕的,沒想到經曆就這樣坎坷。
以東爵的條件,可以接受身份懸殊,可,二婚帶孩子的......他能接受嗎?
明月覺得沒戲!
除非,陸彥彥能讓東爵像喜歡林念兒似的喜歡上她,否則完全沒可能。
閒的無聊的明月,不知道乾什麼好,竟然冒出來去看看陸彥彥的打算。
她這麼年輕根本看不出生過孩子,如果孩子不是她生的,是她領養的,那,她跟東爵還是有機會的啊。
根據查到的地址,她找到了陸彥彥的住處。
伸手敲門。
房門被打開,看見是明月時,陸彥彥臉上滿是疑惑。
“怎麼,不歡迎我?”
“不是,你請進。”
明月走進房間,仔細打量起來,在她看來,很是簡陋,隻有簡單的幾樣家具,都沒有精裝修。
“東爵借給你一千萬,你怎麼不買個好點的房子?”
彥彥苦笑,“這個房子對我來說已經很好了,我欠東爵先生的錢,一時半會兒都還不清,可能要還上幾年。”
“沒關係,你慢慢還。他不缺錢。”
聽明月這樣說,彥彥心裡很是感動,得知明月是東爵的姐姐時,對她更加客氣。
明月的目光落到嬰兒床上,看著熟睡的孩子,問是不是彥彥的?
“是我的。離婚後我一直帶著她。”
“你生的?你沒有家人嗎?”
彥彥臉色晦暗,遲疑片刻,回道,“是我生的。我有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