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我忽然想起了《唐人街探案2》裡的一個典故,泰森當時的窘迫模樣我到現在還記得。
“額,這個,他以前是讀過我的作品,但後來就沒有繼續讀了,我們很久都沒有聯係了。”
“我看你是故意的吧,不過先找出旺大軍再說,之後怎麼處置你,到時候再說!”
益成文寫了一個地址,告訴我,如果旺大軍沒有搬走的話,應該還在那裡的。
我讓劉雨寧馬上出警,跟郭隊去一趟,我自己沒有去,而是麵對著益成文。
“你怎麼不去找人呢?”沉默了片刻後,益成文忍不住開口跟我說話。
我安靜地盯著他:“你真的跟那旺大軍沒有聯係?還是事情都是你指示他做的?他不是你的粉絲嗎?應該很聽你的話啊!”
“你這就胡說八道了,他是我粉絲又怎麼樣,又不是我的一頭狗!”
“行,等消息吧,如果我們抓到他,到時候他把你供出來,情況就不一樣了!”
“何警官,我警告你,你彆亂說啊,不然我告你誹謗,他怎麼可能……不,我的意思是說,我什麼都沒做,根本不存在供不供出來的可能。”
“哼,你說話改變得挺快的!”
我走出詢問室,一會兒後劉雨寧打電話回來跟我說,已經去旺大軍家裡檢查過了,但沒有發現他的人,看屋中的情況,應該是離開一段時間了。
“那你在現場收集好物證吧。”我考慮了一下,還是決定自己去現場看看。
突然發現我開車來了,劉雨寧也好奇道:“你不是不來的嗎?”
“算了,我還是親自看看吧,益成文那邊沒什麼進展,這家夥似乎做的很謹慎,但我總是覺得他有點什麼問題!”
“我也是,不然他怎麼可能在那些照片裡呢,應該是為了拖延我們的時間!”
“那凶手應該是旺大軍才對,這是目前最有可能的推測!”郭隊插嘴道。
我進入到旺大軍的家裡,這是一座二層的樓房,屋中很簡陋,家具什麼的都非常陳舊,完全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
我在現場看到還有痕檢員在到處掃描,魯米諾試劑噴的到處都是,而且還發現血液的痕跡,在一個偌大的房間裡,看到了冷藏過的痕跡,還有一個巨大的冰箱,旁邊是一個烤火爐。
我拿著無影反射管到處掃描,在機器上果然發現了不少屍體挨過的痕跡,還有殘留的頭發和指紋等等,這些拿去跟之前的受害者做比對,就足夠了。
看來這裡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了,旺大軍先把目標人物帶到這裡進行虐待、殺害,接著一段時間後,才把屍體拋棄在指定的地方,留下詞賦的暗示。
就現場的這些物證都足以指明凶手就是旺大軍,隻要抓到他,真相就大白了。
“你剛才乾嘛不告訴我,找到了這些?”我問。
“我本來想說的,不過你說過來,我就讓你自己親眼看看啊!”
“好吧,都取證了吧,拍攝好照片,郭隊,等DNA結果出來後,和死者吻合的話,就可以申請逮捕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