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微量顆粒元素(1 / 2)

因為他在被審問的時候,我看他不斷交換雙腳,鞋子好幾次都要脫出來一般,這證明他穿著一雙比自己大的鞋子。

我來到他的審訊室道:“黃嘉佑先生,你之前穿的是39碼的鞋吧?”

“沒有啊,我一直都穿40碼的!”

“彆撒謊了,這個視頻,還有這個視頻裡都看到你的身影,你去過工藝廠還有星河大橋,你賴不掉的!”

這是我用鞋店的監控對比兩個案發現場最後確定出來的,所以不會有錯,但這家夥卻依然不想承認一樣:“這個人身影是有點像我,但不是沒有拍到正麵嗎?好像我這樣體型的人多的去了啊,怎麼你們就認定是我?”

“你這抵賴還有意義嗎?就你的反應我都能看出你就是犯人!”我還沒回答,我旁邊的劉雨寧就已經發出了反問。

黃嘉佑不屑地盯著我們兩,眉毛輕鬆地揚了揚:“原來你們警察都是靠觀察得出結論的,沒有證據,你覺得這些能上法庭嗎?”一副我們奈何不了他的表情展露無遺。

他翹起了二郎腿,此刻他是沒有戴上手銬的,腳下的活動範圍也沒有被限製,在沒有確定視頻中的人就是他的時候,我們的確沒有更加多的辦法。

這下子謝楚楚卻忽然給我發了信息,說是在兩個案發現場都發現了同一種黃泥的物質,我靈光一閃,突然想到了什麼,站起來就朝著黃嘉佑走了過去,他一開始還以為我要乾嘛,但我沒有等他反應過來就已經用力抬起了他的腳,拿出一根棉圈沾染了一下他鞋底的泥沙。

但明白我做的動作時,黃嘉佑並沒有過於慌張,我知道他這鞋子是換過的,估計去想的那隻鞋已經扔掉了。

我把樣本拿了出去交給了謝楚楚,隨後打電話讓高明強過來,他一來就知道我要乾嘛了,但他卻拉著我說:“我們根本沒什麼證據啊,直接去他家撬門不太好吧?”

“放心,出了情況我負責!”

我讓劉雨寧和夏侯繼續審問黃嘉佑,自己跟高明強離開了省廳,根據何馨的提示找到了黃嘉佑的宿舍,他居住的地方果然和兩個案發現場不遠,正是正常的犯罪心理區域範圍之內。

我拿出開鎖器直接打開他宿舍的門,走進屋內,我注意力都在鞋架上,我比對了他穿過的所有鞋子,發現沒有一對是和案發現場一樣的,這家夥果然把鞋扔掉了,然而在我使用儀器檢查地麵的時候,卻發現他家的大廳有類似的腳印,我拍攝了照片,有這個也足夠了,我在地上用生物檢材工具提取了一些微量顆粒元素。

回到省廳,讓謝楚楚再次化驗,結果出來都是來自廣明市星河大橋附近的土壤,這一次就是第一次工藝廠的案子和黃嘉佑沒有關係,但星河大橋的他都逃不掉了,不過隻要攻破了一個案子,輪不到他不交代其他有關的。

從新走進審訊室的一刻,我已經可以給黃嘉佑戴上手銬了,發現情況不對勁,他也開始慌亂了起來。

我拿著化驗報告:“我沒有訛你,你要的物證現在都在我的手裡,這次你抵賴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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