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間我注意到湖邊的一處角落,有個抓痕,拿出無影反射管觀察了一下,我注意到這抓痕好像是曾經有人用腳發力,跳到水中去留下的。
也就是說,有人曾經在這裡跳下湖了,我連忙就把自己當成是罪犯,直接躍入到湖中,使勁地遊動了起來,突然間我好像明白了什麼,難道說,那人不是從陸路離開的?
幸虧我的遊泳能力還是挺好的,加上我能在水中屏息一段時間,等我來到湖底的一刻,竟然發現不遠處的牆壁上,有個裂縫!!
我朝著裂縫遊動著,速度非常快,雙手幾乎可以忽略水中的阻力,不斷地向前推進,直到扒在裂縫中,我側著身子隻是一個輕微的動作就過去了。
我想這種寬度如果換了一個健壯一點的人,估計都過不去吧,幸虧我還是能過去的,經過這地方我慢慢地發現水位開始下降了,接著整個人就在一處縫隙中露了出來,而這裡竟然是馬路下方的一處洞窟內部。
這一帶都沒有監控,如果凶手之前就沒有被監控拍攝到,然後來到湖裡,接著又從這個地方逃離的話,那完全可以做到不留痕跡。
原來如此!!
原來如此啊!!
原來是逃跑路線的問題,這下子,我總算明白了,等我上來後就在背後拍攝了照片,同時我發現這洞窟的泥土比較鬆軟,那家夥如果在這裡行走過,那肯定會留下足跡的。
果然我在洞窟中發現了一組腳印,我沿著痕跡拍攝了照片,就在來到洞窟外的時候,我又注意到一條條輪胎印,按照這種距離……
我回到了省廳,把收集的證據交給了何馨,她馬上就鎖定了山洞附近的一處公路:環山路。
無論凶手多狡猾,他一旦離開了監控盲區,始終都會暴露在馬路上的,除非他一輩子藏匿在荒山之中,但隻要他敢露麵,我們警方就能把此人鎖定。
這一次在公路排查,交管局全程配合,案發時間附近,我們發現了一名女子形跡非常可疑,她似乎不怎麼喜歡有陽光的地方,兜兜轉轉的忽然走進了一家麵食店的後巷。
我和夏侯來到了麵食店,拿走了這裡的監控,接著繼續沿著那條路走,經過後巷出來,來到這邊是一條分岔路,這裡沒有監控,我和夏侯互相對視一眼,我選擇了左邊的路,夏侯則是右邊。
我一直朝著未知的方向進發,其實我們身邊都帶了不少刑警,這下子我們又在一處荒地上發現了之前我在洞窟那找到的一模一樣的腳印,看來我們鎖定的人物沒錯了。
現在就等抓捕她了,我打電話谘詢了一下張廳,但他告訴我,目前這種情況還不能申請搜查令,畢竟我們連罪犯的身份都不清楚。
沒有辦法,我隻好繼續前進,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等我們走到某個地方一刻,發現眼前都被一個巨大的鐵網阻礙了,我們被迫停止了前進,本來我以為夏侯找到另一個地方了,然而很快他們也跟著我們來到了這裡。
“這是怎麼回事?對麵是那裡啊?我待在這裡那麼久都從來沒有來過這裡!”一個本地的警察跟我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