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沒有跟他明說,而是打電話讓彆人來處理,估計到時候有的他受的了,但我之所以這樣做,還是為了之後能逼迫他說出一些情況。
要知道如果他把瑪瑙賣給了凶手的話……
一天後,問起他把瑪瑙轉手的事情,蒯經義就驚恐道:“我不知道情況這麼嚴重,我從來沒有想過我的客人會利用這個殺人,這不差點就把這屎盤子扣到我的頭上了呀!何警官,我那個詐騙罪不成立吧,這不都是你情我願的嗎?我何來詐騙啊!”
“你有沒有詐騙不是你來決定的,這件事你也不用跟我說,如果你在我們調查謀殺案的時候,提供到一點線索的話,就可以戴罪立功了,到時候可以減刑。”
“額,這個,我最近就賣過那雙瑪瑙,不過當時買家很神秘的樣子,我也沒有見過他,他不知道怎麼找到我的聯係方式的,打電話問我是不是買到了瑪瑙,我說是啊,接著他就先給我打了18萬,讓我把瑪瑙送到某個地方的箱子裡,我當時就想,東西都沒有拿到手就打錢,如果我不給呢,不過我是誠信生意人,當然不會做這樣的事情,於是我就把那瑪瑙按照他說的地址送過去了。”
“是什麼地方?”
“明海公園圖書館附近的儲物櫃,第103號,當時我把東西放在一處紅色禮盒裡的。”
我指了一下眼前的蒯經義:“希望你沒有騙我!”
“我當然沒有啊!”
我第一時間叫上了夏侯和劉雨寧,讓他們跟我來到了明海公園,找到那儲物櫃的時候,夏侯直接用工具撬開了,裡麵什麼都沒有,櫃子的邊緣有許多指紋,但應該是其他人留下的,我們收集了幾枚,回頭看到了一個探頭,如果凶手曾經來過這裡領走東西,肯定會被拍攝下來的。
我讓夏侯和劉雨寧繼續檢查,我一個人來到了值班室,在道明來意之後,保安很快就把視頻複製給了我,由於容量太大,在這裡看是不現實的,等到現場勘查工作完成,我們先把資料帶回到省廳。
接著又得看監控了,那些指紋也交給了技術組進行比對,然後進入數據庫排查,在監控方麵,何馨一直盯著103號儲物櫃,這些天但凡有靠近那裡的人都幾乎被我們篩查出來了,但拿走瑪瑙的是案發前天晚上,因為我認出那紅色禮盒了。
當時夜已經很深了,一個帶著長頭發的女性來到了103儲物櫃之前,打開了門,迅速地拿走了盒子,接著她沒有回頭,側著身子非常謹慎地離開了。
我想她殺人也用不著搞那麼多吧,乾嘛不直接買普通的瑪瑙,這樣不是更加容易暴露自己嗎?
雖然現在遺留的信息是有點詭異和充滿著儀式感、表演感,但在瑪瑙方麵,的確存在一個很大的紕漏,如果我是罪犯,肯定是隨便塞一些很普通的瑪瑙,讓警察完全查不到。
但凶手竟然還故意用這種隻有拍賣會上才有的,很快就讓我們查到了它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