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法官閣下,我不是自願的!”
“彆廢話,法警,把他拿下!你已經觸犯了通謀罪……”
後續,我們才知道原來雷律師收了袁修賢1000多萬的好處費,為了給自己洗脫罪名,袁修賢真是無孔不鑽,可是在正義的審判麵前,法律的曙光依然會把這殘留的黑暗,徹底暴露,讓罪惡無論去到那裡,依然無法隱藏!
經過再次審理,法官最終在第二天的早上11點30分,正式宣判道:“被告人袁修賢,因觸犯連環殺人罪、有組織犯罪、連環綁架罪等罪名,證據確鑿,現判處死刑,你服嗎?”
“我不服!我要上訴!”
“可以,這是你最後的權力,不過結果是不會讓你得逞的!”
法官說完之後,袁修賢被法警帶走了,當時他惡狠狠地對著我的方向怒目而視,我卻沒有管他,現在我還是擔心劉雨寧和馬彪的安危。
之前我不知道多少次逼迫他了,這家夥卻依然還是不願意說出來。
我們到底用什麼辦法才能找到她們呢?
實在沒有辦法,我竟然又去了檢察院,找到了袁修賢。
“袁修賢,你知道我來這裡的目的吧?”我直接坐下來就罵道。
“知道,第五次了,你以為我會告訴你嗎?如若我跟你說,她們已經死了呢,你彆去找了,你會怎麼樣?”
“你給我老實點,跟我說她們的位置!”
“你們不會查呀,你們不是很厲害的嗎?根據我的行蹤繼續查啊,或許還有機會找到呢!哈哈!啊啊哈哈!”
“查?你以為我們沒有找過嗎?你們的動作挺狡猾的,有一天晚上一大批貨車經過的時候,那裡出了個交通事故,是不是趁著那個時候你們把人帶走了?”
“哦?原來你們注意到這件事了啊,沒錯,可以這樣說,也不可以這樣說吧,具體的你自己分析,如果你能找到他們的話,我就直接把頭劈下來!給你!”
“你這個混蛋!”
“哈哈哈,他們不在那裡放心了,其實我現在都不知道他們在什麼地方了,要知道當時我下達任務的時候,因為你們已經包圍我們了,在遠處的人應該聽不清楚我的話。”
“你是在那個時候才執行另外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