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挨凍受餓,無奈之下跑去找工作。
大城市的商店店鋪很多,找工作都得要有身份證,而且一開口就問她的文化水平。
她還隻有十六歲,得十八歲成年才能做身份證,大字不識幾個,哪裡有什麼文化!
她想去工廠打工,可惜人家都不收未成年工人。
正經的工作找不到,她隻能先在街邊撿一些破紙箱之類的東西去賣。
一天賣不到幾毛錢,米和麵都吃完了,兩人開始餓肚子。
林聰問她身上還有沒有東西賣,她哆哆嗦嗦翻找出幾件嶄新的棉外套和毛衣。
那些是剛到縣城的時候,嫂子拿了幾十塊錢送她買新衣,她和歐陽梅一塊去百貨公司買的。
當鋪隻肯當十塊錢,一毛也不肯多。
林聰一口應下了,丟給她兩塊錢,隨後借口出去買煙,一溜煙跑開了,直到隔天傍晚才回來。
他啐了一口,罵道:“本來我已經贏了一百多塊,誰知後來又都輸了......”
她罵他沒良心,還質問他現在該怎麼辦。
他懶洋洋往床上一趟,沒好氣道:“沒錢就出去賺啊!這還用得找問嗎?你放心,老子很快就會有錢的!”
她一邊撿破爛賣,一邊找工作,每天在老城區亂晃,跟一個乞丐婆子差不多。
幾天後,她終於在一家小工廠找到工作,用大鏟子給煤爐加炭,中午包一餐。
那老板起初不肯要她,說女人力氣小,這工作不適合她。
她哭了,說她再找不到工作就要餓死。
老板可憐她,最後同意了,答應中午讓她吃個飽,加多一份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