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淩不以為然,輕笑:“這世上大有人結婚幾十年都能離婚的。能過得好,湊合著過日子,那就一起過下去,如果不能,那為什麼要苦自己撐下去?你不欠他,不是嗎?”
程天芳似懂非懂。
她隻知道她很喜歡很喜歡林聰,她想跟他在一起。
隻是,她一想到在帝都時的那段苦日子,她就暗自害怕。
如果真要那樣過......那她真的寧願不要他!
當時她逃離過一次,是他將自己哄回去,後來他有一點點改變,可惜還是不夠。
“他說他會改的。”程天芳低聲:“我......我讓他去找工作,他也已經答應了。”
“如果他能下定決心跟你過日子,那就另當彆論。”薛淩道。
不過,她對林聰那家夥一點兒信心也沒有。看他那好吃懶做的媽,再看看他這些日子寄生在這裡的情況,她就知道他是狗改不了吃屎。
程天芳聽到她似乎鬆了口,連忙:“嫂子,他們安排中秋前一天就要擺酒了。我們真的是要結婚的。”
薛淩提醒道:“你還不足結婚年齡,暫時不能打結婚證。”
“請酒就行了。”程天芳天真道:“反正隻要附近的人都知道,不用太麻煩的。”
薛淩暗自歎氣。
這小姑子的智商真的太感人了。
這樣的人如果不被騙多幾次,可能永遠都學不乖。
不過,不能打結婚證也有好處,畢竟不必牽扯太多。
萬一鬨出什麼事,上公安局上法院,小姑子和他並沒有婚姻關係,也許能少很多麻煩。
程天芳忐忑低聲:“嫂子,本來媽已經同意將他們那套大房子送給我,可她說......你不肯。嫂子,你已經有那麼多的房子了......”
薛淩輕輕歎氣,解釋:“小姑子,我可以給你一套房子,一套足夠你一家幾口住的房子,也是‘望江苑’那邊的,兩房一廳加廚房和陽台的中套房。但——我隻能給你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