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英和程木海聽懂了。
薛爸爸解釋:“這一塊地當初買的時候是記在淩淩的名下,也就是說她是這塊地的合法擁有者。對方是帝都的旅遊開發公司,說那塊地附近的景區多,交通方便,又靠著一個湖泊,四周樹多草多環境好,所以想開發做一個度假村。這一方麵我不怎麼懂,對方說要給我們租,但租期要二十年以上。”
“那麼長啊?”劉英反問:“那萬一哪一天自家要用上,那不要不回來嗎?”
薛爸爸點點頭,道:“我也有一些躊躇。這事還是讓淩淩自己決定吧。未來二十年都是他們年輕人的天下,我們的觀念和想法都已經老了。”
薛媽媽卻覺得很好,笑道:“他們說了,隻要租地給他們,每天固定交租金,地方要怎麼開發,要怎麼弄,全都是他們投資,咱們壓根不用投資什麼,等著收租金就行。”
“那挺好的。”程木海道:“至少有一些固定的收入,反正地買在那裡,沒種田沒弄東西,不也浪費了嗎?”
“那是。”薛爸爸解釋:“去年買的,一年下來都隻是乾長草。我們頂多就是偶然經過,遠遠看上一眼,壓根沒心思沒時間去打理。”
“問一問淩淩吧。”劉英笑嗬嗬道:“她很有辦法,指不定她能給你們出一些意見。”
“不了。”薛爸爸搖頭苦笑:“她自己去做就行,我們不參與。那丫頭貪心得很,整天滿腦子要賺錢要投資,讓她自個去弄,吃吃虧也算是買教訓,挺好的。”
“說啥呢!”薛媽媽哈哈笑了,道:“她好像還沒虧過錢呢!”
薛爸爸正色道:“人在外頭經商,哪有一直賺錢的道理,除非是神。她還年輕,偶爾吃吃虧,學一學經驗,也沒什麼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