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都已經是大人,各自有事業,各自能有地方去,可小涵她要怎麼辦?
跟了爸爸,媽媽就沒法在身邊,跟了媽媽,爸爸沒辦法陪著。
一個三歲多的孩子,何其無辜!
父母親可以選擇隨意斷絕婚姻,因為他們有能力也有權利,能自己做主——可誰為孩子著想過?
“孩子一日日長大,她要的可不止吃吃喝喝那麼簡單。她看到姐姐和哥哥都有爸媽陪,還有爸爸去接放學,她就偷偷羨慕,跟我說她想爸爸。彆人家的媽媽陪著一塊兒睡,她總等不到媽媽,就找我要。那時候沒孩子,他們就心心念念要生,折騰好幾年,好不容易生了,卻又都不珍惜疼著!這兩個人——真是夠了!”
薛爸爸歎氣:“彆生氣,氣壞了身子可不好。事已至此,咱們估摸也是勸不住了。”
薛媽媽看向老伴,低聲:“你去看一看幾個孩子有沒有踢被子,我留在這裡陪著英姐。”
“嗯。”薛爸爸轉身離開房間。
劉英擦著淚水,氣哼哼:“這個孽女!連跟俺商量一句都沒有!她個自私鬼!就想著她自己!她要是覺得跟我們沒關係,她有本事就甭回來!小涵我就不給她帶了!她個混賬!”
“唉......”薛媽媽低聲:“之瀾和她嬸這麼急趕回來,也是希望能幫忙帶好小涵。他們還是寬宏大量的,不管年輕人再怎麼不對,再怎麼過分,孩子都是無辜的,必須回來顧著孩子。”
劉英哽咽:“阿衡他事業越做越大,長相也好,彆說是四十來歲,就是五六十歲,還是有一大堆女人追著趕著要嫁給他。那個孽女不知道從哪兒來那麼大的自信,還自以為她行情很好?!她三十多歲了,還以為年輕啊?一個二婚女人,名聲又不怎麼行,她以為她還能嫁一個好的?!想得美!”
薛媽媽眸光微閃,沒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