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身肌肉沒白長,力氣大得驚人,這頭熊的重量大概在兩三百斤,剔了骨頭這些,他擔的這些,起碼也有兩百來斤。
趙阿福開始覺得真厲害,後麵就有些擔憂,在他身後碎碎的念,“賀荊山,熊肉太重了,你要不要歇歇啊?或者,你分我點,我背一些。”
賀荊山頭都沒回,隻是聲音略有些粗噶,“不重,你跟上就好。”
這些還不重呢?
趙阿福覺得賀荊山是妖怪吧?
“賀荊山,我沒賣過東西,這些熊肉,你打算怎麼賣?”
趙阿福也就運氣好,上次一下碰到了人參,解了燃眉之急,賣了十兩銀子。
野味的物價,她是一點都不清楚。
“我先去老主顧那兒轉一圈,如果還有剩,再去集市叫賣。”以往,他最大的主顧,就是清水鎮上的宋舉人家裡。
宋家是清水鎮的富商,為了讓宋淮考取功名,想儘了辦法,認了縣令做乾爹,記在縣令的名下當養子。
之前趙阿福得罪了宋家,這宋家是去不了。
上次才給王家送了野味,這次,就算饞熊肉,也不會要太多。
賀荊山想著熊肉的劃分,最後還剩下一小半。
“叫賣?”
趙阿福覺得恐怕不太現實,要是還有剩下的,尋常人家,哪兒會買野味吃,自己都得緊巴巴的過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