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再也沒有別的辦法證明了嗎?”
“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做筆跡鑒定。”羅會長說,“在故宮博物院裡有一副李白的真跡《上陽台帖》。你要是有本事,可以去找痕跡鑒定專家,把你這幅字和那副字來一個比對,如果鑒定出自一個人之手,這可就厲害了。”
我說:“這種比對不會出錯嗎?”
“絕對不會出錯,一個人寫字的手法很難改變的,尤其是毛筆字,哪裡用力,哪裡帶過,哪裡墨重,哪裡墨輕,每個細節都能鑒定出來。一個人永遠沒有辦法完美地複製另一個人的字的,明白了嗎?”
我一聽就知道這件事沒戲,這東西要是見了官家人,還回得來嗎?搞不好就是一麵錦旗,五十塊錢獎金了。我說:“那還是算了吧,實在不行我就自己留著。”
我和虎子隻能失望而歸,到家之後,虎子有些氣餒地說:“我看還是算了吧,鎖保險櫃裡放著去吧。”
我說:“要不我們去找李闖介紹那人試試,看看他怎麼說。”
虎子點頭說:“也成,不過需要三千塊錢。這不是一筆小錢兒,值當嗎?你也聽會長說了,沒戲的。除非去找官方幫忙,不過這要是經了官,人家問咱麼這東西哪裡來的,咱說不出來龍去脈可就完犢子了。本來咱倆就有案底,搞不好就會被梁麻子抓住把柄給我們弄進去。”
一想到梁麻子我就發虛了,我趕忙說:“還是算了,我們就不麻煩政府了。我們能解決的事情還是自己解決了吧。解決不了的,有困難就想辦法克服困難。”
虎子說:“三千塊錢,聽聽他咋說也行。給出個證書的話,說不準就能賣個幾十萬不成問題吧。”
我知道,虎子被打擊了,從一個億直接就降到了幾十萬。這降價也降得忒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