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時間是第二天的夜裡兩點,黎春負責接應我們。
第二天的上午,一個尖嘴猴腮的小夥子敲開了紅梅家的後門,見到我之後二話沒說,塞給我一個包裹。
我問:“這是啥?”
他說:“你看看就知道了,這是春哥讓我給你們送來的。我就是個跑腿的,什麼都別問我,我什麼都不清楚。”
說完這小夥子就走了。
我們拿著包裹進了西廂房,我把包裹放到了桌子上,打開一看,是五套杏花樓的保安服。
我說:“他想的還挺周到的,計劃裡麵沒有提這個。大晚上的,這地方也沒有個路燈,黑燈瞎火的,誰也看不到誰穿的什麼衣服。”
胡俊傑說:“這樣也好,萬一有人提著燈籠出來,或者拿著手電筒亂照呢,有這身衣服,也容易蒙混過關。”
胡喜梅說:“聊勝於無吧。”
白天我們睡覺,養足了精神,晚飯沒有喝酒,也沒有喝水,吃的包子。行動的時候不能有任何閃失,也不能有尿,這要是憋著尿行動,那就太分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