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三人都去上班,韓天佑按照慣例把家裡徹徹底底打掃一邊,其實他現在還不能完全接手海連市的產業,畢竟這多年什麼都沒接觸過,還需要一點點學,先從最簡單的基礎理論開始,丁開山讓人都發到電腦上。
他打算下午回來看。
手裡拿著買菜的小推車,去逛菜市場。
“天佑,我家黃瓜新到的,要不要點?”
“這裡有特價的香菜”
“天佑,今天可是農家豬,很香的,你買二斤?”
菜市場裡都是熟人,每天的這個時間都會來采購,已經保持三年,全都認識了,他會與人閒聊兩句,但都很快,因為今天的任務是去買海鮮。
“老板,螃蟹怎麼賣的?”
韓天佑站在海鮮攤前問道。
“四十五一斤,一個一斤吧,肉多很廢,買幾斤?”
老板回應道。
韓天佑想了想,確實很貴,每個人吃一個螃蟹就一百八十塊錢,而自己一共才三百塊,雖說王天臨走的時候交代過,海連市這點小產業都是給你玩的,但還不能換算成現錢。
講價道:“能不能便宜點?四十”
“嗬嗬,窮逼,想要吃海鮮,還買不起海鮮,你這種人為什麼會走出來丟人現眼?”說話的並不是老板,而是從旁邊傳來一個尖銳的女聲。
韓天佑尋聲望去,當看到來人眉頭微微一皺。
這個女孩他認識,確切的說是從小就認識。
女孩身高一米七左右,穿著高跟鞋能達到一米七五,很廋,腿看上去隻有男人的胳膊一樣粗,不過有些地方還是蠻豐韻的,穿著百褶裙,露臍裝,長相算是八十五分的美女,這已經很高了,畫著很濃的妝,姿色更提上去幾分。
這女孩叫孫菲菲。
家就住在韓天佑家隔壁,她從小就喜歡跟在韓天佑屁股後麵,直到十幾歲上學還這樣,曾經多次表達過她喜歡韓天佑,但都被拒絕了。
直到有一天才幡然醒悟。
原來她喜歡的並不是自己,而是錢!
從六歲就開始撿廢品賣錢的韓天佑,在孩子中還算是個不大不小的財主。
“你認識?”
孫菲菲胳膊挽著一個男性,穿著白色襯衫、一條西褲、一雙擦得鋥亮的皮鞋,怎麼看都不像是逛菜市場的主。
“認識,當然認識,著名的破爛王”孫菲菲鄙夷道,她對當年那麼轟轟烈烈的追求韓天佑,他卻不舍得給自己花一分錢懷恨在心,又道:“差點忘記了,人家現在不是破爛王了,而是成功踏入豪門,成為一名光榮的上門女婿,喏,這不是買菜來了麼?如果不出意外,等會兒你回去還得洗衣服吧?”
孫菲菲的聲音不小,周圍有很多過路的大媽,也都紛紛遞過來輕視的目光。
挺大個男人乾什麼不好,非得靠女人活著,哎!
韓天佑不想與她糾纏,沒必要,好男不跟女鬥,從旁邊路過準備離開。
“哎,老又見麵不準備再聊一聊麼?”孫菲菲頓時擋在身前:“忘記給你介紹了,這位是我男朋友,叫劉洋,跟你不一樣,我家劉洋是有誌氣的男人,就在昨天剛剛升職加薪,成功當上通天大廈的物業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