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小雲趴在父親的身上承受著眾人的拳打腳踢,老父親的痛呼聲像是一把刀子,紮在她的心上。
打了足足有十幾分鐘的時間,眾人也打累了,這才停手。
此時龍小雲和龍老根的身上全是腳印,鼻青臉腫,狼狽不堪。
“怎麼樣?現在承認嗎?”沈雪滿臉冷漠的看著龍老根:“要是不承認的話,我現在就報警,反正有這麼多人給我作證,你就等著坐牢吧。”
“對,我們給沈姐作證。”
“對對,到時候我們都是證人。”
沈雪的愛慕者們紛紛的開始獻殷勤,這可是千載難逢的表現機會,要是不抓住好好的表現一番的話實在是浪費。
“彆報警,彆報警……”龍老根這個老實巴交的農村人知道一旦是到了派出所這一輩子就完了,當時噗通一聲給沈雪跪了下來:“對不起,我錯了,我是老流氓,我是老流氓。”
“哈哈哈哈,早承認不就得了?非要吃這麼多苦頭,你說你是何苦來哉。”
聽到龍老根承認了,沈雪的嘴角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她今天算是幫了李總一個大忙,以後自己就可以被李總包了,再也不需要出來坐台。
昨天,李總找到了她說讓她幫忙趕走夜總會裡麵的一個人,於是沈雪就故意的趁著龍老根打掃廁所的時候偷偷的鑽進去,龍老根喊了好幾聲問問裡麵有人沒沈雪明明聽到了卻故意的沒吭聲,這才發生了現在的一幕。
為什麼李總非要趕走一個老頭子?那是因為前幾天這個李總打算在廁所裡麵強一個喝醉的女人,結果正好被龍老根給撞見了。龍老根是個很有正義感的人,當時就趕走了李總,這才結下了梁子。
沈雪這樣的女人最喜歡的就是少乾多拿,最好是能不勞而獲。所以即便她是名牌大學畢業的也不想去工作,而是選擇到夜總會這種地方靠出賣自己的身體來換取金錢。
這時間長了沈雪已經不滿足於每天陪著不同的男人睡覺換取那點可憐的金錢,所以她想要傍大款,找個穩定的飯碗。
在她看來,自己長得這麼漂亮,那些臭男人哪有自己享用自己。隻有像李總這樣年少多金長得又帥氣的男人才配擁有自己。
所以,這一次是她的機會,她才會演的這麼逼真。
既然現在這個龍老根已經承認自己是老流氓了,那自己的目的就達到了。於是她說:“就這樣吧,我也不想把這件事鬨大,你自己辭職吧,我就不報警了。”
“就是,你這種老流氓不能待在咱們夜總會,誰知道以後還會不會做出類似的事情?”
“對,趕緊滾蛋吧,要不然我們見一次打你們一次。”
幾個沈雪的追求者是拚命的獻殷勤,紛紛對著龍老根亮出了自己的拳頭。
龍老根幽幽的歎了口氣,身為一個農村人,從未到過大城市的他在第一次來到這裡的時候就有諸多的不適應,他感覺自己和這個環境格格不入。他不理解那些少男少女們為什麼會穿的那麼少,為什麼會亂搞在一起。好不理解的是那些小姐明明是有手有腳的,為什麼要靠出賣自己的身體去賺錢。
其實就算是沒有今天的事情龍老根也早就不想待在這裡了,與其在這裡受氣倒不如回老家去安安心心的種地。
他並不責怪秦風,因為在他的心中秦風是個好老板,對自己兒子女兒那麼好就已經足夠了。
是他自己沒出息,不習慣大城市的生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