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在這條街,乾了二十多年,算的上是老字號,生意非常不錯。
秦鋒才剛來一會,幾十張桌子便已經坐滿了客人。
“幾位,吃好了?”
看到有客人起身,王叔急忙拿出隨身攜帶的記賬本,笑著說道:“這邊一共是兩百四十八塊,你給個整數,兩百四就成。”
一般來說,凡是一些零頭小錢,王叔都會抹掉,這也算是一種營銷手段吧!
“老子吃飯從來不付賬,我們走!”
消瘦男子大手一揮,身後的幾名小弟一把將王叔推開,便要離開。
“這位大哥,您彆開玩笑了,我這是小本生意,還請你結個賬吧!”
其實王叔也有苦衷,他的父母身體不好,兩個孩子都在上大學,每一分錢他都得省著用,一下子讓他虧兩百多他虧不起。
“草尼瑪的,你也不打聽打聽,我野狼幫猴哥吃飯,誰敢要錢?”
消瘦男子大怒,一腳將李叔踹飛出去,直接砸在了一張桌子上。
“給我砸了這個店!”
消瘦男子一聲大吼,身邊的幾個年輕男子獰笑著上來,將桌子一張張掀翻。
“彆砸了,我不要錢了,不要了。”
看到這一幕,王叔雙眼通紅,欲哭無淚,急忙從地上爬起來。
“原來他就是野狼幫的猴哥啊!”
“聽說這條夜市街都是他罩著的。”
“可不是,有人說野狼幫是野狼安保公司旗下的,要不然誰敢用野狼這個名字,更何況野狼以前還是青幫的大哥呢!”
……
周圍的看客議論紛紛,有膽小的人,直接就離開了,有幾個膽子大的,還站在一邊看戲。
因為野狼幫這一年多來名聲太響了,凡是惹了野狼幫的都沒有好下場,比當初的青幫絲毫不弱,可謂是本市的地下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