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腹姚華磊邀功道:“我們綜合了何家、李家兩邊的口供,以及現場獲取的屍體、物證,熬夜動筆,最終形成這份卷宗。您看看,還有什麼補充的嗎?”
“已經很好了,有這份卷宗,就可以報請省護法廳,執行正式抓捕,並報省律政部對江景天提起公訴了!”
潘朗翻閱著卷宗,表示十分滿意,說道:“如果走快捷流程的話,最多三天,就能送江景天去吃槍子!弟兄們乾得不錯!”
“都是潘副統領指揮有方!”
姚華磊問道:“那您簽個字,我去找孫統領再簽個字,開始走流程?”
“好!”
潘朗簽完字,又猶豫了一下,示意他稍等。
接著舉起手機,打給了汪道誠,彙報了一下卷宗的事。
“城主大人,按正規流程,這份卷宗應該請孫統領簽字。但是我擔心,卷宗報到孫統領那邊之後,可能會節外生枝。畢竟,昨天動他私印的事一旦挑明,不太好處理啊!”
他請示道:“您看不請孫統領簽字,能不能行?”
“你是護法局副統領,特殊情況,完全可以權宜處置,未必一定走流程。”
汪道誠說道:“這樣吧,你讓人把卷宗送到我這裡來,我按特事特辦原則給你簽個字。這樣,應該就可以了。”
“城主大人英明!”
潘朗要的就是這句話。
本心裡,他不想驚動孫安國。
但如果直接以他簽字上報省護法局,萬一出問題,他是要承擔責任的。
如果有了城主汪道誠的簽字,就要保險得多。
“華磊,剛才的電話你也都聽到了,辛苦一趟,去城主大人那裡簽個字。”
潘朗交代道:“然後,你不要回來了,直接再跑一趟省護法局,把卷宗報上去。明白嗎?”
“明白!”
姚華磊立正敬禮,說道:“潘副統領放心,我一定親力親為,將事情辦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