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私人整容中心(6)(2 / 2)

張朝陽齊敏 與光平行 3511 字 9個月前

“我一時間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自己麵對賈美麗的屍體呆住了將近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正在我發呆的時候,樂偉給我打電話來找我出去吃夜宵。他聽出來我的不正常,一開始我沒想告訴他剛剛發生的事情,後來在他的再三追問下,我才向他坦白:我的整容中心出現了人命事故,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我和樂偉說我非常得害怕,我怕坐牢,我的事業也才起步,我不想因為這個意外葬送了自己的前程。樂偉和我商量了大概20多分鐘,最後他幫我出了一個主意:把賈美麗的屍體藏起來,當做一切都沒有發生的樣子。後來我們就掛了電話,樂偉開車來我的整容中心,他來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要把屍體藏在哪裡。”

“等樂偉來的時候已經是晚間十一點半左右了,樂偉看見賈美麗死亡的現場,他也是一陣惋惜,因為我們其實都覺得躺在手術床上的賈美麗挺好看的,如果她不來我那裡整容,她也不會遭遇香消玉損。樂偉問我想沒想好要把賈美麗的屍體藏在哪裡,在他來的路上我已經想了好幾個地方,一個是埋在荒山,一個是丟到廢井裡,但樂偉覺得這兩個地方,賈美麗的屍體早晚會被人發現,他問我還有沒有彆的地方可以藏,我搖了搖頭表示暫時想不到彆的地方了。”

“後來他說了一句話,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與其把屍體藏在彆人可以發現的地方,倒不如把屍體藏在自己身邊,隻好自己護住秘密,彆人就發現不了。在樂偉的引導下,我想到了自己的家裡。那個時候我老家的房子剛建好沒幾天,正好那一陣時間我父母去了東山省老家親戚家常住,我就和樂偉說我老家新修禮了房子,把賈美麗的屍體藏在新房地下,沒準能藏個十幾二十年。樂偉一聽,覺得這是個好主意,他問清我不忌諱之後,就幫我把賈美麗連同她的衣服包包和剛簽的分期協議,所有關於賈美麗的東西都打包起來放進了車裡。等到樂偉開車到我老家的時候已經過了淩晨,然後我們就把賈美麗的屍體埋在了老家新修的邊房地下,之所以選擇邊房是因為邊房不像主房,自己家人在邊房活動還算少一些,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邊房地麵隻鋪了一層紅磚,沒有用水泥澆麵,翻開來再還原彆人也不容易看出來。”

“後來為什麼又想著把屍體轉移投入了水庫?”

“說出來不怕您笑話,要是擱在以前,我完全沒有必要將賈美麗的屍體進行轉移,屍體放在那裡隻有我和樂偉知道,我自是不必擔心。但自從上次樂偉撞見我和他媳婦兒偷情之後,他那天沒有和我動手,甚至沒有說出來非常嚴厲的話,我覺得這不是他做事的風格,後來樂偉非常決絕地和他媳婦兒離婚後,我就覺得我們倆的友情可能走到頭了,但是他還知道我一個最大的秘密,所以我隻能先做打算。”

“所以你就搶在警察行動之前把賈美麗的屍體進行了轉移,隻不過你雖然猜到了樂偉的心思卻低估了警方想要破案的決心,賈美麗已經失蹤近七年了,七年來警方一直沒有線索,雖然警方一直沒有放棄,但是沒有線索警方也一直有心無力,這次你的好朋友樂偉親自投案才讓我們看到了偵破案件的希望,這樣的機會,我們怎麼又會鬆懈呢。”

“徐隊長您們都是為國為民,事已至此,我認罪伏法,但是賈美麗的死真是一個意外,並且藏屍埋人還是樂偉替我出的主意,當初埋屍體也是他和我一起做的。所以我就想知道,這樣的話,樂偉算是同謀嗎?”

徐衛國沒有對錢正最後的一段話進行回應,他等身邊的乾警整理出審問記錄並且錢正簽過字之後,他對錢正說了一段話。

“根據樂偉的表現,他主動投案舉報了你非法經營整容中心並使用非法藥品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並主動向警方坦白和你一起藏屍的經過,這些表現將來在法庭上審判時必定成為審判庭量刑的參考。而你,在第一次對你進行審判時,你錯過了主動坦白的機會,也就是坦白從寬的條款對你已經不適用了。人,有時候是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你是個聰明人,應當有這樣的覺悟。”

隨著警察局將賈美麗失蹤案的卷宗遞交至景泰市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對錢正和樂偉

提起了公訴。經審理認定錢正犯非法經營和意外致人死亡罪以及毀滅證據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認定樂偉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但鑒於具有主動投案自首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緩期1年執行。

景泰市人民檢察院對錢正和樂偉的審判被景泰市電視台向社會大眾播報,景泰市人民心裡許久的疑問終於有了答案。賈美麗失蹤七年來社會各界不斷努力的人終於得到了答案,雖然最終的結果並沒有奇跡出現,然而施惡的人終於伏法對大眾來講也算是一種慰藉。

錢正為自己的僥幸心理和不道德行為付出了代價,更準確地來說,他因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樂偉也最終能夠迷途知返,在發現自己所交非人的情況下及時止損重回正途,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而對於社會上的廣大同胞而言,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再親密的關係間有些界限也是不能夠被打破的,做人做事還是應該心存敬畏恪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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