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北侯雖然勇猛,但是雙拳難敵四腿,且宮中禁軍武功都高,他又不能真殺人,到最後,還是失手被擒。
他是被擒的,且違抗聖旨,到了尚方司,伏大人也不多說,直接按照律例先杖打三十。
其實違抗聖旨,論罪當誅,更何況他還直接在宮裡頭跟禁軍動手了,便是日後證實他無罪,伏大人此舉也沒有錯。
三十大板打下去,鎮北侯氣得哇哇亂叫,在尚方司裡又是鬨了一頓,若不是強行用武力製壓,早就叫他衝了出去,隻是鎮北侯受此驚天屈辱,又杖打了三十大板,直接氣得吐血。
伏大人先扣押起鎮北侯,到貴妃宮中複命。
安王站在廊前,雙眼通紅,像極了負傷的野獸,難掩狂怒與殘毒,“隻三十大板,便叫他吐血了?再打,本王要打得他皮開肉綻,要他拿命來抵。”
伏大人是禁軍副統領,如今禁軍統領是新提拔上來的顧司,顧司與伏大人有些不和,因此,伏大人聽了安王的話,道:“殿下,暫還不能太過,必須得嚴審定罪了才行,他到底是扈妃的父親,又立下戰功回來的武將,尚方司不能定他的罪,怕是要轉交刑部或者大理寺。”
“轉交哪裡都一樣,他與本王先起矛盾,繼而遷怒王妃,不是他,還有誰?你隻管審,出了問題,本王負責!”安王憤怒地道。
伏大人就要聽這話,拱手道:“既然王爺有令,那下官遵令行事!”
伏大人回了尚方司後,馬上就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