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質鬆軟,有翻動的跡象。”時霆拿過鋤頭,“看來順子就埋在這裡。”
想著即將見到一具屍體,言卿的心始終提在半空,是什麼人如此殘忍,將人打擊致死又拋屍荒野。
老板埋得並不深,所以隻挖了幾下便露出一截骨頭。
那骨頭上麵包裹著一層肉皮,肉皮已經腐爛,發出刺鼻的臭味兒。
隨著時霆又一鋤頭挖下去,這截骨頭露出全貌,上麵竟然還粘著一片黃色的毛發。
“這......”言卿呆住了。
時霆將屍體從土中完全刨出,這個失蹤了三天的順子也露出了它的真容 。
“是我們搞錯了,還是老板搞錯了。”言卿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是一條狗。”
時霆擦了把額上的汗,蹲下來拂去狗頭上的泥土:“我留意過那老伯的家裡,無論是衣物鞋子,都隻有一個尺碼,就連被褥也隻有一床,這說明他平時隻有一人居住。還記得窗子下麵那隻碗嗎,如果我沒猜錯,那就是順子的飯碗,老伯每天把它的食物放到碗裡。順子是跟著老伯的一隻老狗,老伯親切的喊它兒子。”
他掰開狗嘴巴,“看這牙齒老化的程度,估計也有十七八歲的年紀,用我們人類的年齡計算,已經是個古稀老人了。”
“是誰這麼殘忍,連一條狗都要殺。”言卿凝眉:“顱骨碎裂,應該是被鐵質鈍器打死的。”
她看了眼旁邊的鋤頭,“凶器很像鋤頭,會是老板做的嗎?”
時霆搖搖頭,“我問起順子的時候,老板表情很自然,沒有掩飾,如果是他把狗打死了,他不會告訴我們狗被埋在這裡。而且這條狗應該跟老板很熟,平時喜歡來到旅館玩,老板知道他是護林老頭的狗,出於好心把它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