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無論是在世俗界,還是在鴻蒙島,都得有一身牛逼的本事,才能混的好啊。
秦飛心裡感慨了一下,把實力壓製在神二的樣子。這點水平,在鴻蒙島上,隻能算徹頭徹尾的“屌絲”,所以大搖大擺的走在街上,也沒人搭理他。
除了擺地攤的,還有茶樓,飯店。
秦飛差不多兩天沒吃東西了,感覺有點餓,而且對鴻蒙島上的東西都感到挺新奇的。便走進去,要了一份炒菜,和兩碗米飯。
炒菜是野獸的肉,吃起來和牛肉差不多。米飯是小鎮村民自己種的,自然沒有灑農藥,也不用擔心轉基因,吃起來滿口原始的稻香的味道,十分的香甜。
還喝了一壺果酒,酸酸甜甜的,也十分好喝。
最後一結賬,才兩枚玄晶,看來鴻蒙島的“消費水平”並不高。自己戒指裡,有一百多枚玄晶,應該能花一陣子了。
鳳凰穀離這座小鎮,大約一千多公裡,以自己的腳程,三天應該能到。
戒指裡還剩下一些閉關時候留下來的清水,乾糧,一路上就算碰不到飯店,都無大礙了。
離開小鎮之後,順著像是古代驛道一般的黃泥馬路,繼續朝著鳳凰穀而去。
差不多天黑的時候,經過了一片峽穀。
按照武俠小說中的說法,這種峽穀一般都是打家劫舍,伏擊偷襲的好地方。
秦飛便警惕了起來,暗暗凝神聚氣,萬一有不睜眼的強盜埋伏自己,也好出手料理了。
很快,秦飛便走進了峽穀。黑乎乎的,隻有微弱的亮光從頭頂灑下來。
前方一塊凸起的大石頭處,一道拿著長劍的身影,慢吞吞的走了出來:“小子,不想死的話,把你的戒指交給我!”
擦,這不是龍仁傑嗎?
果然起了貪戀,看中了自己在樹林裡使用的青鋒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