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收獲頗豐。”李安娜誌得意滿,去參加卓遠的年會,跟卓遠的總代理王總見了麵,合同敲定,明年開始,她負責總代理公司的法律顧問工作。
又加了聽鯨金融太子爺的微信,等年後再談談合作的事,她的事業可以說是平步青雲。
哦,對了,還有幸見了卓遠科技卓總的演講,精彩絕倫,讓人著迷。
幾位律師發出羨慕的感慨:“不知什麼時候,我們能跟上李律師的步伐。”
大家都默認了她即將成為商業組合夥人。
一旁的小新聽著著急死了,不時看一眼淡定的舒律師。小新並不知道舒律師和卓總住在一起,隻以為兩人現在的關係就是前夫前妻的關係,加上之前爭奪撫養權還打了官司,料想兩人現在就是一起撫養孩子的前妻前夫關係,所以以舒律師的性格也不好意思張口求卓總。
舒律師都不提她和卓總的關係,小新自然也不會提,因為不了解實情。
舒聽瀾呢,其實也不知道自己跟卓禹安是什麼關係,首先,當然不是夫妻關係,已經離婚,而且舒聽瀾打從心裡不想再領那個證,結婚又離婚,太傷了。其次,也不是戀人的關係,自始至終,好像兩人從來沒有給這個關係下一個定論。所以,確實更像住在一個屋簷下,共同撫養孩子的前夫前妻關係。
如果非要跟外界介紹的話,大約最好的身份就是:她是孩子的媽媽,他是孩子的爸爸。 舒聽瀾覺得眼下這樣最好不過。孩子們可以享受正常家庭的氣氛,和愛他們的爸爸和媽媽一起生活。而她也可以放心拚搏事業,把丟失的時間、機會都補回來。另外與卓禹安的感情因為沒有特定身份的限製而變得毫無負擔,不必患得患失,這樣最好不過了。
卓禹安正是了解她,所以也從未逼過她給兩人的關係下一個定論,每每在親密時,他會在她耳邊說無數個我愛你,然後逼她說同樣的話,
她總是被迫無奈說了,但是往往過後就翻臉不認賬了,不肯承認自己
剛才說過這句話,就像一個騙色的渣女,不主動,不拒絕。
太壞了,他卻沒有一點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