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什麼破規定?
那她和時彥算是辦公室戀情嗎?
什麼叫當頭一棒,這就是了。
“舒舒,你看這條。”她推了推旁邊的聽瀾。
聽瀾也看到了。
“這規定合法嗎?”林之侽第一天來,就想破除公司的規章製度。
“婚戀自由是基本權利,公司當然沒有權利規定禁止員工戀愛,如果以這個理由辭退員工,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聽瀾有點教條化,很小聲地回答。
“勞動仲裁就不必了吧,輸贏都是他的錢。我要不還是主動走吧,不要為難他了。”
“你和時先生戀愛了?”聽瀾不是諷刺她,是真心真誠地疑惑這個問題。
林之侽被噎住:“遲早的事,所以我要未雨綢繆先離職,不能讓他為難。”
“哦,如果你們真戀愛了,他不是應該比你更主動廢除這一條規定嗎?”
一語驚醒夢中人。
“舒舒,你真聰明。”
林之侽把員工手冊上這條規定,拍了一張照片存檔,身心舒暢拿著員工手冊去人事部報道了。
聽瀾則去法務部報道。
說是法務部,實際上隻有她一個人在,另外一位是外聘的律師顧問,一個星期過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