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再次發現絹帛地圖(下)
用了這麼長時間的透視眼,李恒也摸索出來了這些氣息的規律。
凡是年代越久,氣息越發濃鬱;越是貴重,光芒更加璀璨;保存得越完善,能看出來的信息更多。
這隻毛筆的筆頭已經禿了一大半,氣息要相對不會那麼濃鬱了,尤其是信息獲取更加有限了。
“你手上那支是狼毫筆,是專門用來寫小楷用的。”劉萬科收了一些東西走了過來。
李恒微微一愣:“狼毫筆?”
他沒有接觸過多少文房四寶,對毛筆種類更是不太清楚。
“就是用黃鼠狼的毛,而不是狼的毛。黃鼠狼隻有尾巴尖可以做成筆頭,性質十分堅韌,僅次於兔毫優於羊毫。”劉萬科說道。
李恒這才恍然,一支毛筆光是那個毛筆頭就有這麼多講究?
看出來李恒的疑惑,劉萬科笑了笑,繼續說道:“筆頭原料十分豐富,一般分為胎毛筆、狼毫筆、兔肩紫毫筆、鹿毛筆、雞毛筆、鴨毛筆、羊毛筆、豬鬃筆、鼠須筆、虎毛筆、黃牛耳毫筆、石獾毫等。”
劉萬科一邊說,一邊拿出各色毛筆介紹著。
李恒也認真地聽著,要不是有劉萬科在這裡科普,李恒還真不知道光是這麼一支竹子材質製作的筆身就有數種材質,也不知道這麼小小的東西就有這麼大的文章。
李恒的目光落到另外一邊,倒是驚奇地問道:“那是毛筆麼?這麼大?”
這支毛筆看上去有五六米高,筆杆子有一個碗那麼大,筆頭直徑大概有兩米上下,放在這兒足足占去了很大的空間。
光是看看就覺得雙手拿著也十分費勁。
“是,這是有曆史根據的。在安徽的一個桃花潭發現一支重百斤的巨型毛筆,那筆杆長大約厘米左右,筆須是用羊毛製作的,筆杆是用鐵製成的......而且據說是清朝末期生產的。”劉萬科說道。
“這支毛筆光是沾上墨汁就大約有三百斤了,寫一個字都能花將近半個小時了,而且要用這個筆來書寫的話,那印章估計也是十分巨大的。”
三百斤!
這文人也太會玩兒了,光是筆手拿還不夠,還得拖著玩兒。
這也太鍛煉臂力了,這力氣不夠的壓根不能寫多少字啊!
目光從筆轉移過來,李恒可沒有忘記他來這裡的事情。
不過轉移到劉萬科手中某一個東西的時候,,李恒卻是愣住了。
那種一種熟悉的感覺浮現再次在李恒心頭上。
為什麼要說再次呢,因為李恒在碰到這種感覺,就是不久之前被人抓緊監獄的時候花了一千塊錢撿漏藏有部分絹帛地圖的東西。
自從上次撿漏到那個地圖,李恒曾經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這張絹帛地圖應該是某個藏寶圖。
藏寶的主人既不想把這個寶藏所在之處的秘密公布於世,也不想這個寶藏就這麼隱沒於世上,所以也隻能將地圖分成好幾部分來隱藏秘密。
李恒並不抱著希望能夠湊齊這個地圖。
這個藏寶圖當初被分割的越多,尋回的難度更加大,這要在全世界找,簡直就是扔一塊小石子在水裡,激不起任何一點浪花,直接沉沒到水底一樣。
李恒拿起其中一塊把件,這是他發現擁有熟悉感覺的東西。
這是一個用玉石做成的筆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