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質疑(1 / 2)

異魂詭事 暗夜遊人 3840 字 9個月前

眾人陷入思考之中,傷口,對,一定是死者身體裡某一處的傷口。

入肉三分,血流,可不見傷口,我呆住!或許流血口……

“因此,從我判斷的角度看來,血流的傷口,並不在死者的身體外部。”

“啊?”

眾人不懂,內部?病因?一個人病可以解釋,可若是三十多個人病,那就出奇了。

“丁木頭,是心臟出問題了嗎?”

他好像有些明白了。

“霍少波,請你來當專員,是不會有錯的。”

丁木頭頗有些得意了,是,是心臟,不過不是心臟跳動問題,真正的問題所在,是連接在心臟上的動脈。這是一條不在人身體外部的動脈,而人們的認識中,血,一定是流出去的。

但若是血……

“如果心臟,是吸光死者身體裡的血的工具呢?”

我看向那人,專業學校畢業的屍檢官,還是從省裡直接派遣下來的。

邱隱具依然持著否定的意見。

“你說得也對,醫學上,心臟吸血是無法解釋的。”

“霍專員,我持反對意見,並不是想證明自己的能力、專業知識有多好,相反,我是相信丁木頭的話的。可你要記住,這事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如果你交出了這麼一份屍檢報告上去,對於局勢,我們根本無法控製的了。”

“我說的是事實,難道還有比我這個說法更精確的嗎?你跟我扯什麼局勢?”

丁木頭氣憤,要是還有比他這個說法更讓人相信的,他倒是讓他反對,可沒有!

這是他們唯一、僅有的突破口。

“木頭,你先彆著急。”我拍了拍丁木頭的肩膀,又看向邱隱具,“你繼續說。”

眼神給去,意思很明顯,你儘管大膽放心的說。

“這次事件的嚴重性,我已經沒有必要再重複了,現在比起找到凶手,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先穩定局勢。從古至今,人心都是最重要的,要是按照丁木頭說的那樣,出一份這樣屍檢報告,到時候,你要讓整個鬆山,整個華夏的人,都知道,凶犯利用死者心臟吸光死者的血,而導致死亡嗎?”

“有問題嗎?”

丁木頭再次頂回,這還是在質疑他。

“當然有問題,你整天跟死人接觸,這些確實沒什麼可怕的,可你、我、霍專員都不是普通百姓。”

“我來是抓凶手的,安撫局勢的事,也是他們這些當官的去做。”

所有人看向我,恩,你這個當官的怎麼說?

看我乾嘛啊?我這個冷汗,他這個霍專員,完全就是混來的好嗎?

“霍少波,你怎麼看?”

“進來之前,落局長跟我說過一句話,你要聽嗎?”

“恩。”

“如果再不把案破了,他的屁股恐怕就要長滿痔瘡了。”

“為什麼?”

“丁木頭,霍專員說的是,再不把案子破了,他位置都坐不住。”

邱隱具替我答。

“他坐不坐的住,跟我們破案有關嗎?”

嗯?

我這個驚的,不是吧,在他那個時代這麼詭計多端的丁死人,在這裡,能蠢成這樣?這個人的狠,可是連自己兩個親生兒子都殺啊!這是千帆給他說的,丁鐵楸、丁斧頭無意間遇到過那群考古學家,就看到了他們的父親,發現了他還活著的秘密,丁木頭不得已之下,才殺的他們。

“連落局長的屁股都坐不住,百姓的屁股就坐的住嗎?”

“哦……”

丁木頭明白,還是局勢問題。

“這次屍檢報告,沒有得出什麼結果,先出去吧。”

所有人出去,外麵早已圍滿了記者,落慶敕看我出來時的眼神,就明白!下令讓人把記者請走。當然,這些為死者申冤、討公道的記者,又怎麼會是趕的走的呢?不得已之下,落慶敕便請了邱隱具去應付。

落慶敕的辦公室內,我和落慶敕看著邱隱具的說辭,已取得進一步的證據,為了不讓凶犯逃跑,暫時不能公開,相信很快就會有答案了,還請各位再給一點時間,相信警察。

“唉!我現在是頭疼的很啊!”落慶敕看記者離開,才稍微放心的坐下。

“他很不錯,是當官的料。”

“省裡下來的,省長的親兒子,當年去學屍檢這一門專業時,氣的他老爸病了整整一個月。”

“這麼有個性?”

“是啊!”

有個性是好,但不聽話真讓人頭疼。

“對了,我來幾次了,怎麼沒見正局長?”

“怕事,沒曝光之前,找關係調走了,落了這麼一個攤子在我肩上。”

“你怎麼不跑?”

聰明啊!我不得不感歎,這當官的就是厲害。

“我也想跑啊,問題是,我沒關係。”

“嗬,我看不是吧。”

他沒關係?跟落千帆一邊的人,要說沒關係,誰信啊?這應該就是正義感吧。

如果所有人都把擔子丟了,誰來扛?

“你也不用太大壓力,天踏下來,也有我扛著。”

“我能有什麼壓力?”

“沒有嗎?”

“有嗎?”

“嗬嗬,小子,你還是小啊!語言可以欺騙人,表情可以欺騙人,但有一樣,欺騙不了人。”

“什麼?”

“情!”

落慶敕拍了拍我的肩膀,出去,辦公室裡,獨留我一個人坐著。

我手捏緊,還是當落慶敕說到情字時,手就不自覺的捏緊了。人啊!總要被點破時,才知道,自己心裡到底承受了多少。在他的心裡,千雨所有的過錯,就跟他的過錯一樣。

每當接觸到屍體時,他就像聽到一把聲音,在他的耳邊打轉,還我命來……

兩天過去,案子依然沒有絲毫進展,但卻又發現了一個大坑!又是一具具堆起來的屍體,這批屍體,比最開始發現的那批還要早,屍檢的結果還是一樣,依然找不到傷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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