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我很早以前見過她,比三年前更早。’
更早是什麼時候呢,是她們高校晚會那一晚,他作為校方邀請來的音樂生身份出席。
他看了霍恬恬的民樂演出,覺得很特彆,在後台偶遇他們三個,但當時誰都不認識誰。
誰能想到多年以後,一個成了他的表妹,另一個成為了他的未婚妻。
霍恬恬眼睛眨了眨,表情詫異,“這些事…你…你怎麼沒告訴我?”
薑笙環抱雙臂,身子靠在椅背上,“你又沒問,過後我太忙,就忘了。”
霍恬恬抿了抿唇。
話說,她一點印象都沒有,而那晚晚會演出,她確實也不知道拉小提琴的那個男生,就是陸厲琛啊!
難道這是傳中的一見鐘情?
不可能這麼狗血吧?
想到什麼,她又鼓腮,“可是三年前在咖啡廳那時候,我也沒見他有認出我啊…”
要是一見鐘情,這麼多年能把她忘了?
薑笙撥弄著耳墜,垂眸一笑,“再相遇,他確實沒認出你。”
霍恬恬不說話了。
看吧,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
薑笙慢悠悠地補充,“畢竟誰能想到,當年民樂係的天才會是霍家那位無所事事成天想當鹹魚的廢材小姐呢?”
“笙笙,你這樣說也太紮我心了!”她差點吐血了,有這麼補刀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