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莎表現得極為乖巧,“其實,今天我不是故意的,因為我剛好聽到你們提起夜修堇同學。”
他眯眼,“你跟修堇是同學?”
黎莎不予否認,“是的,還有暖暖跟宸宸,我們以前是同學。”
看到她連宸宸暖暖都認識,又說得出他小侄兒的名字,夜澤倒沒怎麼懷疑了,隻是打量她幾眼,“你年紀這麼小,怎麼跑到會所來工作。”
她年紀跟夜修堇他們相似,才十四周歲的小姑娘,卻在會所當服務員。
黎莎低下頭,她當然不敢說出實話,“我是打寒假工,我媽媽去世早,爸爸生病了,我想給家裡減輕一些負擔。”
她知道,長輩都喜歡孝順乖巧的孩子,而她早早出社會,懂得看人眼色,分辨人。
很多白手起家的暴發戶,覺得自己有錢有地位的,尤其瞧不上她們這些打工的。
而真正豪門的人,有涵養,素質,他們很聰明,沒必要跟階層計較,那樣隻會拉低自己的身份。
所以她賭,夜澤不會看不起她。
這不,簡單幾句話,倒讓夜澤有些動容,“你倒是個孝順的孩子。”
“夜叔叔,我剛才不小心聽到…你們說夜修堇同學失憶了,怎麼會失憶呢?”
黎莎懂得憑借跟夜修堇是同學的關係,借機拉近距離,就好像,她隻是單純的詢問同學的事情。
不過,她把夜澤想得太簡單。
夜澤好歹吃過的鹽比她走的路還要多,曾經浪跡各種圈子,經曆過大風大浪,也見證過人心難測。
何況夜修堇失憶的事情,本來就是夜家的事,麵對這小姑娘的詢問,夜澤臉色稍稍沉下,“這不是你該問的問題。”
黎莎一怔,她覺得自己沒有把意圖表現出來啊。
她低眉順眼,“對不起,我知道我多嘴了。”
夜澤沒再說什麼,坐進車廂,示意司機開車。
望著車子驅離的方向,黎莎垂在身側的手擰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