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二叔和二嬸的工齡買斷合同。”宋凱冷笑道。
宋清歌翻開合同,看了幾眼,心底湧起一股怒意。
原來,因為父母一直在宋家的工廠做工,之前和工廠簽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按法律規定,這種合同享受的權利很多,而且可以一直從工廠領取養老金。
現在,宋家心疼養老金,所以便想讓父母簽字,一次性買斷他們的工齡。
但是,更讓宋清歌生氣的是,宋家隻願意拿出區區兩萬塊錢來買斷宋世明和蔣麗兩個人的工齡。
隻有兩萬塊錢!
這是多看不起他們啊?
按照法律規定,宋家應該拿出至少二十萬,才能買斷工齡的。
“彆墨跡了,快點簽字吧。”宋凱在一旁催道。
宋清歌道:“這字我不簽。你們也太欺負人了。”
“清歌,怎麼回事啊?”宋世明問道。
宋清歌把買斷合同遞給了他,“你自己看看吧。”
宋世明看完,長歎了一聲。
“算了,我們現在也不在宋家工廠做工了,你奶奶沒有開除我們已經不錯了。”
“這合同,我簽了。”
之後,他簽了字,又讓蔣麗也簽了字。
宋凱笑了笑:“還是二叔覺悟高啊。宋清歌,你也簽字啊。”
“我簽字乾嘛?我爸媽簽了就行了。”宋清歌自然不樂意簽字。
宋凱眼眸閃了閃,“合同上需要一個見證人簽字,你是他們的女兒,你不簽誰簽字。”
宋清歌無語,但也隻能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