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東廠出手,都察院配合的清查,由上自下在毫無征兆之中席卷整個京城。
第一個遭殃的就是通政使司一名從四品官員,錦衣衛上門來,正好遇到他在府中設宴,大放厥詞稱朝廷殘骸藩王,如此論調當即就被錦衣衛給拿下,而後交由都察院禦史走流程進行彈劾。
這個案子的進展可謂神速,在一屋子七八名與宴者的指證之下,在短短一天時間內就被辦成了鐵案,都察院禦史給他的罪名是妄議朝政,意圖挑撥皇室宗親。
這個罪名一出,全天下對大秦律法有所了解的人都震驚了。
因為他們親眼活生生地見證了都察院的禦史捏造了一個罪名。
妄議朝政,的確是律法中寫得明明白白的一個罪名,在大秦帝國,士農工商四個社會層級,除了士之外,所有人討論朝廷政策方針,議論皇帝決策,就可以扣這個帽子,最少入獄五年,最高抄家問斬。
但這名官員顯然不適用這個罪名,於是後麵就加上了一個聞所未聞的意圖挑撥皇室宗親。
這個律法中都沒有,而且匪夷所思的罪該怎麼判?
刑部火速給出了答案。
革職查辦,全家流放三千裡。
這是重罰。
就眼下這條件,流放三千裡等同於殺人。
而對都察院和刑部明目張膽的刑名不當,有駁正之權的大理寺非但沒有阻攔,反而豎起大拇指誇獎都察院和刑部行事果斷,判案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