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因為錢(2 / 2)

方陽白薇 龍魚 2367 字 8個月前

我開始暴躁,每次總會憤怒地在訊問椅上掙紮,怒罵他們。

可能是因為我是外國人,所以他們沒有動刑,就用這種文明的方法一直折磨我。

在這個沒有窗戶逼仄狹窄的小房間裡,我感覺自己好像已經度過了好幾天甚至幾個月時間,漫長得似乎沒有儘頭。

我困得抬不起眼皮,卻又睡不著,腦袋像快要炸開一樣嗡嗡作響,也沒有任何掙紮的力氣。

我很痛苦。

也很憤怒,憎恨,對宮正文恨之入骨。

也恨曹文懷、林洛水,還有白薇。

這個無情無義的女人,為什麼不去找大使館,為什麼不來救我?

我在崩潰的邊緣搖搖欲墜,是憤怒和怨恨讓我仍保持一絲清醒,一絲希望,始終咬牙否定泰國警察的引導性問題。

因為我知道如果承認了,審訊錄音和筆錄會成為最直接的證據,到時候就算大使館來了也救不了我。

泰國警察沒轍了,大概是怕我突然猝死,他們終於停止了漫長的折磨,打開了訊問椅的鎖,把我單獨帶到另一個同樣逼仄狹窄的房間。

我一進門就撲在地上,沉沉睡了過去。

迷迷糊糊中,我被人踢醒,看到一個泰國警察站在我麵前,說:班沙和他的手下都招了,一致指認是我主謀並指使他們恐嚇及勒索BTT集團。

我頓時驚醒過來,然後看到了警察特意遞過來的手機屏幕上,臉色頹喪的班沙正講述我指使他們的經過。

我憤怒地從地上跳起來,揪著警察的衣領一遍遍地說不是我。

警察大聲叫喊著推開我,然後門外又衝進來幾個泰國警察,朝我掄起了警棍。

警察走後,我絕望地坐在地上,靠著牆壁發呆。

我輸了。

也明白自己到底為什麼會輸了。

因為錢。

在這之前我還以為自己隻要夠狠,就什麼都不用怕,隻要夠狠,誰都奈何不了自己。

如今,我發現自己錯了。

有錢才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班沙可能是被挨得住折磨,也有可能是又收了宮正文的錢。

總之,班沙認下來之後,最多做幾年牢,而我則有可能會死。

但我沒用後悔,不後悔拒絕宮正文的錢,更不後悔打他一拳。

而且,隻要我能活著走出監獄,我會想儘一切辦法弄死他。

我一定要活下來。

那天後,警察又審問了我一次,但我依然堅決不承認。

後來警察就沒再審過我,而是一直把我關進一個陰暗的小房間裡,不讓我跟外界有任何接觸。

這期間,再沒有任何人來看過我,包括白薇。

我也沒能見到班沙,否則我會打死他。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