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你放心吧,我能理解,如果投資十億泰銖的話,百分之二也有兩千萬泰銖了,這筆出資是你們給我的,我應該感謝你們。”
杜明強笑道:“用不著感謝,這是你應得的,如果不是你,我和素察還不知道該怎麼搭上童安之這條線,區區兩千萬泰銖而已,做一個項目掙的遠不止這點錢,童安之這條線的價值也不止兩千萬。
“最重要的是,如果房地產這一行能掙錢,我和素察就用不著做以前那種生意了。”
我點頭:“最好是這樣,但前提是童安之願意跟你們合作。”
“阿陽,你後麵有個詞用錯了,把你們換成我們才對。”
說罷,杜明強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說:“我們現在已經是合夥人了。”
曾幾何時,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要和杜明強走得太近,做朋友可以,但不能進他的圈子,更不能參與他的生意。
但不知不覺中,我和他已經成了合夥人。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最主要的原因是宮正文,如果不是他陷害我,把我弄進警局裡的話,羅一正也不會打電話給杜明強,杜明強也不會找桑克蘇來救我,我也不會欠他們一個人情。
還有班沙那件事,杜明強帶著素察替我出頭,把曾經想弄死我的班沙變成了一個乖乖聽我話的小弟,差不多算是小弟了。
正是這個人情在,杜明強想聯係童安之的時候,我沒好意思拒絕。
他們要和童安之合作,確實需要我這個中間人。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命中注定吧,命運把我這個曾經陽光向上的五好青年扔進了監獄,又讓我和白薇相遇,和杜明強素察之流的人走得越來越近,我似乎也離曾經的自己越來越遠。
無所謂了,隻要能掙錢就行,經曆了這段時間發生的事之後,我已經清醒地認識到,有錢才是王道。
杜明強說過,我先要有保護自己的力量,再要有保護身邊人的力量。
現代社會裡,錢就是力量。
有了錢,我也可以請幾個保鏢帶在身邊,遇到宮正文的時候就揍他一頓。
有了錢,白薇的家人就不會說我是個能惹麻煩,卻不能解決麻煩的人了。
回到清邁市區,杜明強打了一個電話,然後交代阿越順路去一個高級小區門口接個女人。
杜明強跟我說,他從不和那些不知根知底的女人過夜。
我很自覺地說不用他送了,我自己打車回去就行了。
但杜明強搖頭,說隻是順路接人而已,堅持一定要親自送我到酒店。
到了地方,果然有一個身材窈窕長相漂亮,而且很有混血範的年輕女孩站在小區門口,見車子靠近便主動走了過來。
車子停下後,我自覺地下車,坐到副駕駛座的位置。
那個混血兒坐上後座,杜明強就給我和她相互介紹。
她隻有英文名,叫Alyssa,譯成中文應該叫艾麗莎,看模樣才二十出頭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