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行為很可疑。不過可疑歸可疑,但對方做的確實有正當理由。他們不能因為這個就將責任全部推給對方。
房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雙方各執一詞。
從筆錄上看,雙方都指責是對方故意將東西摔在地上的,這就有點耐人尋味了。
如果中年人說的是事實,那會所這麼做完全是得不償失。如果是工作人員個人行為,那他又能得到什麼好處?錢賠給的是會所根本進不到他的腰包,完全沒道理啊。
如果會所一方說的事實,那這個中年人的動機是什麼?故意找茬?而就算是找茬,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察也無能為力。
負責此事的警察初步分析了一下案子,奈何包間中沒有攝像頭,根本無從還原當時的情形。
中年人這邊有一個目擊者,這對他們很有利。
遇到這種事,通常警察都會先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如果有一方不接受,那隻能走法律程序,讓法官去解決了。
在警察詢問了雙方意見後,他們都拒絕接受調解。事情到了這裡警察也就無能為力了,讓他們走法律程序。
王靈音很是鬱悶,在開業前一天就要打官司,這不是個好兆頭。
這邊陸天寶終於和鄭滕龍商量完明天的詳細計劃,隻等對方將題字送來後,由鄭滕龍跟蹤對方找到雷鎮南的住所。然後他們就當晚行動,潛入對方的住處,抓住雷鎮南拷問出方天荷的下落。
他們已經通過先前王靈音與雷鎮南的通話知道,雷鎮南會在會所開業剪彩那一刻準時的將匾額送到。
所以,陸天寶和鄭滕龍必須做好準備。
計劃商榷完畢,陸天寶驅車返回。
路上,他給王靈音打了一個電話,詢問對方事情的進展。
在得知王靈音已經回到會所後,他便朝會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