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年輕的時候,最多半個小時,我就會毫不猶豫的弄到定位,把人給揪出來。
眼下還能這般鎮定自若的做著手裡的事情,這心性已然上升了一個台階。
這是好事,但也證明我老了,不再是個衝勁十足的年輕人。
原本正在寫一幅毛筆字的手,不知不覺停頓下來,桌麵上,隻留下一張寫了一半的字,無論如何也沒有心情再繼續落筆。
李靈峰見我心事重重的愣在那裡,好奇的圍了上來。
“爸爸,你不寫了嗎?我來幫你寫。”
他拿過我手裡的毛筆,氣定神閒的把剩下的半個字補充齊全。
和我的圓潤字體大是不同,他的字裡行間帶著一股子鋒芒必露的肅殺之氣,一筆一畫好似刀劍出鞘,能傷人於無形。
這兩個極端的字體組合在一起,自然是不相稱的。
我有些古怪的看著他,“上一次見你寫字,並不是這樣,怎地變化那麼大。”
他不以為意的道:“我現在喜歡這樣的書寫方式,覺得很舒服啊!”
這種字,太有個性了,我其實並不是很喜,我有些害怕這是他性格的外顯,害怕他會傷害到自己。
於是敦敦教誨起來,“字如其人,一個人擁有鋒利的茅,固然能讓自己不受到傷害,卻也會讓人難以靠近,傷人傷已。”
“還是稍微再改改,把老爸的這個字體融入進去,那就十分完美了。”
他對此表示不需要,很是果斷的拒絕了。
“爸爸,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路要走,我選了這條峰芒萬丈的荊棘之路,很有可能被紮得遍體麟傷,但那是我的選擇,我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