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掙錢法則(2 / 2)

楊羽李若水 思若蘭 1192 字 9個月前

這時,突然來了一個大媽。

“你們這鞋子質量有問題啊,你看這線條連不是的,這也是康奧皮鞋啊,也沒個牌子,就是雜牌。退貨,退錢。”大媽把鞋子扔來,一定要求退貨退款。

“大媽,我們這東西本來就是便宜賣,要是全正宗就不是這個價了。”楊羽解釋道。

“那也不能賣有質量問題的貨啊,你如果不退錢,我讓消費者協會告你。”大媽威脅道。

這大媽還挺有本事的,還知道消費者協會。

“行行行,退。”楊羽無奈道。

“這已經是今天第三個來退貨的了。我本來就修得不好。”林依依解釋道。

“這不怪你。我有法子。”楊羽的腦子還是很靈光的,自己哪裡有時間啊,太忙了,說道:“我去我們工廠找個來兼職的,手藝又好,還可以掙外快,應該沒問題。”

“這個好。”楊羽說道。

楊羽在這次的擺地攤中深刻的學習到了做生意的一個黃金法則,那就是:掙錢,絕對不能靠自己,自己一天才24小時,時間是固定,利用彆人的時間去掙錢,減少自己的時間成本支出,用來再做其他事,其他事再用彆人的時間,自己掙中間這個差價,這才是最厲害的。

遵守這條掙錢規則,所以楊羽找了林依依,東北三哥們,以及修鞋匠來幫忙,而付給他們的工資絕對是小於他們帶來的價值。

“好了,這事我來搞定,我先去下房東那,把房租給交了。”楊羽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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