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也可能是小說看多了。
陳陽轉身,想要離開。
女孩一下子拉住了陳陽的衣袖,“叔叔,我有錢,我把所有的錢都給你。而且,我也明白,殺人是犯法的,所以,我可以去頂嘴。不會連累叔叔你的。”
“你想要殺誰?”陳陽來了幾分好奇,他轉頭,看著女孩開口問。
女孩說道:“我想殺了那個蔡老板,他的員工,把我的爸媽給炸死了!他們賠了我五萬塊錢,我把這麼多錢都給你。叔叔,你能幫我殺了他們嗎?”
陳陽站在原地,看著女孩。
女孩低下頭,又哭了起來,她絕望了,她知道,父母已經走了,而壞人,隻能永遠的逍遙法外。
這就是最黑暗的現實。
沒辦法逃避,不可能抵抗。
隻能承受。
芳芳雖然還很小,但是她現在,已然明白了這個道理。
終究,人是要認命的活下去的。
陳陽伸出手,他朝著芳芳說道:“好,叔叔答應你,可以給你殺了蔡老板。但是,叔叔不要那五萬塊,我要你手指上的戒指,作為報酬。”
“戒指?”芳芳看著手上,五毛錢一個的塑料戒指。
她不明白,但是,她飛快的把戒指脫了下來,放到了陳陽掌心。
陳陽微微一笑,他摸了下芳芳的頭發,說道:“好,交易達成,咱們走吧,去找蔡老板。”
芳芳使勁的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