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話,不需要說得太明,人性之惡在那個年代休顯得淋漓儘致,隻是我不明白,這和繡花鞋有毛關係?
巴掌大的繡花鞋,明顯是“小腳”婦女穿的,孟江南年代也就二十來歲,不可能裹小腳啊?
聽我這麼問,高仁讓我彆急,說是讓他慢慢講。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孟江南就得做出個選擇,嫁給一個傻子,還是接受中下貧民再教育。
具體的事,高仁也記不清,都是領居竄門“扯老婆舌”時東一耳朵西一耳朵聽來的。
孟江南不但沒答應婚事,反而一發開表示,那個男老鄉就是他的戀人,在來之前他們已經戀愛一年多了。
還發過誓,非他不嫁,非她不娶。
這件事搞得沸沸揚揚,老村長覺得丟了麵子,就跑到派民兵到隔壁村把哪男的給抓來了。
隨便扣了個罪名,就是送到縣,都出了村,男人所在的村子派來了大隊人馬,硬生生把人給搶回去了,還是村長孫少安帶的頭。
因為這事村子還打了一架,這件事過後,孟江南也沒在村部呆了,就跟著其他一起下地乾活。
“你們不知道啊,她罪真沒少著,筆杆子變成鋤頭,一天下流水泡,第二天水泡破了,全都是血,她性子烈,愣是一個聲苦沒喊。”
高仁愣愣的出了好一會神,這才繼續講,大約過了半個月,隔壁村傳來消息,村長孫少安的寡居姐姐結婚了,而結婚對象就是那個被搶回去的男人。
孟江南聽到這個信的時候,先是不信,信發之後當場就吐血了。
“她是憋屈的!”高二又評價了一句。
後來孟江南在床躺了半個月,這這期間,那男的送過一封信,信裡寫的是什麼就沒人知道了,因為孟江南看過信之後就把信給燒了。
燒完信孟江南讓人通知老村長,親事他同意了。
說到這高仁,又開始“望天”。
我還是沒聽出,這件事和“繡花鞋有毛關係?”
好一會,高仁才回過神來,“結婚的那天晚上,孟江南就投了井,井是老村長打在自己家院子裡的。”
這下我明白了,孟江南這就是成心惡心老村長,井裡死了人,井水自然就沒法喝了,隻能把井封了,再者有人死在院子裡也不吉利,肯定要搬家。
我以為這個事就完了,高二歎了口氣,又繼續說道:“後來啊,打撈屍體,說啥也沒撈上來,也是說活沒見人,死也沒屍,隻有老村長一家,說是她跳進了。”
事情也遠沒有結束,三天之後,孟江南的老鄉瘋了,從隔壁村一路高喊著,我對不起你,我有罪,我有罪,跑到老村長,一頭就投井裡。
四天之後的晚上,男人的媳婦也就是村長的姐,在村裡跳井自殺,同樣沒找到屍體。
四天,共七天,這是回魂夜啊。